人民入境事務處處長,:
外籍家庭傭工與我終止合約, Contract no.
本人的外籍印傭 DEWI MELAWA??
I.D. no. WX103????? , 給予一個月通知我終止合約, 於昨天六月六日早上5:45分, 由家中離開乘機到耶加達, 但是今天早上即六月七日八時55分, 見她還在德福花園近K座的公園與人一起(這個人應是印傭, 她帶著一個座輪椅的很老的老伯伯), 根據我的agent早前跟我說, 她合約未滿, 一定要返回印尼的, 不可在港逗留, 但我見她還在香港, 我不知道她是否過期居留。
這外傭初到我家已不跟我的指示工作, 又經常駁咀, 叫她起床, 她竟然不願起床,叫她煮蕃茄炒蛋給我女兒吃, 她煮炒蛋, 我問她點解, 她說食炒蛋佢都飽不用加蕃茄, 有次我發現BB下午沒有吃奶, 工人說下午已給了水BB飲, BB夠飽了, 不用飲奶, BB 下體很紅, 很痛, 是由於工人沒有替BB換尿片, 我叫她經常check片, 她說Pat Pat 紅唔關她事, 是用凡士林所以下體會紅的, 叫我換cream, 唔好用凡士林, BB有用開這隻cream, 一直都沒有有問題, 另有次不小心把我的BB 跌在地上, 她說己叫BB下來, 是BB(未夠2歲)自己不下來, 所以才會掉下, 唔關佢事。又有一次, 我回家見到大女(4歲)躺在地上不動, 臉很紅, 手都很熱, 是發燒, 我問工人為何不理她, 她說我的女兒自己躺下, 見到她臉很紅, 我問工人點解不打電話告訴我, 工人不回答, 走去洗手間。又另有一次, 我己放了例假給她, 她不跟我說這天要特別放假, 自行想出外, 說不給她出外就會告我禁錮她, 又找一男子打電話給agent公司罵agent, 於是agent說為了我一家人的安全, 最好就給她外出, 於是我即時給她放假。
其實請了她兩個星期, 我己想跟她終止同約了, agent說剛剛上工多數會出現問題的, 叫我再跟她相處半年才決定, 再過多兩個星期後, 我實在忍受不到她的態度, 我就開始找新工人, 因未找到所以才繼續用她, 有一天早上她叫我炒佢, 我於是跟她說: 如果你想唔做, 你自己給辭職信給我 。再過了一個星期, 她就給了我辭職信。
這個工人, 太多謊言, 來到就說自己不是29歲, 是25歲, 很快我就知道她原來不是基督徒, 是回教徒 (agent 說問了她多次, 她也說自己是基督徒)。 我問她點解講大話, 她不回答。她年齡, 宗教, 婚姻狀況也是假的, 我想她照顧BB的工作經驗也是假的, 她沒有愛心, 工作態度差 ; 雖然不知入境處有沒有Bad list file, 但也想告知貴處我的遭遇。
現付上合約, E ticket及由印傭發給我的終止合約信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