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yKL 寫道:
成單案,只可講係不幸,當有人指証另一個係犯案人,果名人士身份係嫌疑犯,唔係協助調查咁簡單,警方絕對有權搜身及扣查去搜集証據,而如果係由一名女警(非男警)搜佢身,法例賦予警察有權咁做,心靈上受到傷害都冇辦法,警方都係按指引去拘留一名嫌疑犯人。
錄影帶係証物,可以給予辯方律師或如辯方決定自己申辯,警方係需要俾佢地睇,除此之外,未正式落案起訴,警方有權拒絕其他人睇証物包括該錄影帶。而且拉佢果時,佢冇即時提供到不在場証據,警方當然有理由懷疑佢。
案中受嫌疑女士可追究既係向民事法庭控告指控佢既女人疏忽,但如果案中受嫌疑女士有太多與錄影帶中女人相似,例如衣著、身型、樣貌等,都未必可以告得佢入。另要告勞氏清潔公司,相信成功較困難,要舉証到該公司因為理單案而炒佢,清潔公司當然唔會認,佢會用千百個藉口為由掩飾。
無辜者感到難受係可以理解,但案中唔覺得警方有錯喎,起碼佢冇受到咩精神虐待。如覺得心靈受損,可以去搵心理輔導,香港有咁既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