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昨天表明,反對當局考慮在敗訴後提請人大釋法,擔心再次打擊本港司法獨立,「對香港造成嘅損害隨時大過容許外傭有居留權」。他亦質疑是否真有數以十萬名計外傭會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舉例指當年政府就港人在內地子女居港權問題提請人大釋法,也曾揚言有 167.5萬合資格港人子女來港,事實卻是港人在內地的子女數目根本沒這麼多,認為所有數字都是政府欲令市民接受人大釋法的「政治手段」。
身在北京的「四大護法」之一許崇德昨稱,《基本法》訂明非中國籍人士要取得居港權,必須合法入境、通常居港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他指大部份外傭純粹來港「工作」,最終會「回國」生活,相信即使留港七年以上,都不能享有居港權。他指《基本法》有關條文相當清晰,深信本港法院會依法判決,毋須提請人大釋法。
民建聯昨天則列舉數據,指政府若果敗訴,除了 12.5萬名外傭即時享有居港權,外傭也可申請家庭團聚,預計會在勞工、社福及房屋等方面,政府每年須額外花近 250億元經常性開支。該黨立法會議員李慧琼指裁決有可能對現有外傭制度造成衝擊,「例如啲菲傭會唔會即時辭職,其他國籍人士、甚至內地人會質疑點解唔可以嚟香港做外傭」。最低工資也可能適用於部份外傭,對僱主帶來影響。李慧琼指釋法屬「可以討論嘅應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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