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說保安,是保所有人之安,包括旁觀者、反對者之安全,是一視同仁的;警察說安保,是為了某些人之安全而保之,是區別對待的。香港警察由講治安(law and order),退化為講保安(security),再淪落為講安保(safeguarding),正是香港落入中共統治的結果。
九七之前的香港警務處長,是說「治安」的,九七之後,直至鄧竟成任內,都說「保安」。時任警務處長曾偉雄,卻一反常態,說「安保」。憲政民主的法治社會,公共秩序叫「治安」,英文叫law and order。中文的「治安」成為公共行政用語,源自漢朝,平治安定、長治久安,謂之治安,觀念也類似西方的law and order,有rule of law,才有order可言,否則只有臣服(obedience),無安可言。漢初,賈誼上《治安策》,論的是天下長治久安之道,不是保護皇室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