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趣嗜好

跳至

首頁
1

尾頁
   0


公爵府

積分: 25689


1#
發表於 11-10-25 17:05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米腸 於 11-11-3 12:24 編輯

如果我3人派樓..
派左2-3人單位..
假如日後我生多一個小朋友..
可唔可以轉4-5人單位??


公爵府

積分: 25689


2#
發表於 11-10-31 16:45 |只看該作者
UP


男爵府

積分: 5531


3#
發表於 11-11-3 08:18 |只看該作者

回覆:改善空間計劃

要看现在居住尺数。每人5.5平方以下可以以挤逼户再申请大的。每人7.5以下可以可以以改善空间去申请。




伯爵府

積分: 16278

環保接龍勳章 畀面勳章 BK Milk勳章


4#
發表於 11-11-3 11:51 |只看該作者
改善空间,每人7以下便可以了


公爵府

積分: 25689


5#
發表於 11-11-3 12:18 |只看該作者
每人少於7平方?


伯爵府

積分: 16278

環保接龍勳章 畀面勳章 BK Milk勳章


6#
發表於 11-11-3 12:47 |只看該作者
YES
1. 紓緩擠迫



在資源許可下,房委會每年會推出大約二至三次遍及全港屋的「公屋住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以自選單位形式編配單位予合資格的公屋住戶申請人。惟申請人須按所住地區的調遷限制選擇單位,即新界區住戶只能揀選新界區或東涌的單位,擴展市區或離島住戶不能揀選市區的單位。「公屋住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的選樓區域限制於2005年獲放寬,合資格的公屋住戶如在公屋單位住滿十年,可申請選擇遷往任何地區。


此計劃下,凡居住密度低於每人5.5平方米(以室內樓面面積計算)的公屋住戶,均可申請調遷到較大單位。申請人須符合「無擁有住宅物業」的規定,即由計劃申請書的填寫日期起計,直至新租約的簽約日期為止,各家庭成員在香港均無擁有任何住宅物業。申請人亦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評審」,而有關的入息及資產限額分別為「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釐定的水平。


房屋署會按合資格的申請住戶的居住密度,決定他們自選單位的優先次序(即居住密度最高的家庭首先揀樓)。若居住密度相同,則以人數較多的家庭為先,如兩者相同,則以現時租約的起租期較早者為先。如三者皆相同時,則以抽籤方法決定次序。若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在申請紓緩擠迫調遷時已懷孕十六個星期,並能提出醫生證明,則待產之胎兒可作一名成員計算。但有關住戶必須在申請紓緩擠迫調遷時向屋辦事處申報,以便計算其居住密度。


住戶成功調遷後,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的年期長短,均須按家庭入息情況繳交原有、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而且,均須每兩年向房屋署申報家庭入息/資產一次。繳交原有及倍半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住戶,須每兩年申報家庭入息一次;繳交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住戶則須每兩年申報資產一次;但若所持的租約是根據「批出新租約政策」所批出,則住戶調遷後不論繳付任何租金水平,均仍須繼續按「批出新租約政策」所定,每兩年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一次。


未能成功調遷的住戶可於下次「公屋住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推出時重新申請。不過,如合資格的申請人在三次調遷計劃中均放棄其選擇單位的機會(包括未有應約前往選擇單位或拒絕選擇單位),他們的紓緩擠迫調遷資格會被凍結一年。


房委會每次推出「公屋住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時,將透過屋通告、報章、海報和房委會/房屋署網站等公布該次計劃的詳細安排、申請資格和可供選擇的屋等細節,以供住戶參考。


2. 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



房委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05年通過「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為公屋住戶提供更多調遷機會。此計劃會與為擠迫戶而設的「公屋住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並行,但後者會獲優先處理。

在「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下,所有居住密度低於每人7平方米(以室內樓面面積計算)的公屋住戶,均可申請調遷到較大單位。申請人須符合與「公屋住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相同的資格,而選樓次序亦會按居住密度、家庭成員人數和居住期長短而訂定。

此外,符合「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參加資格並且在公屋單位住滿十年的申請人,可選擇遷往任何地區。


首頁
1

尾頁

跳至
Presslogic Logo
Baby Kingdom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