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行止專欄 2012年2月28日
林行止:從政分親疏論交盡豪傑
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詹德隆在本報「中通外直」專欄以〈第一原則〉為題,談公務員道德操守:「公職並不是人人可做的……那些一生一世都只曉得為自己打算的人,當起公職來絕對不會怎麼成功……。英文有所謂『第一原則』(FirstPrinciples)……,做高官嘛,『第一原則』是不能公私不分,不能不申報有利益沖突的事,更加不能『偷步』。」曾蔭權有否觸犯「第一原則」,從在電台上的自辯,他似乎持否定態度,但多數民意顯然不作此想,以「不申報有利益沖突的事」,豈止一端。事實上,觸犯「第一原則」的香港政客和官員多的是,只是這些作為沒被揭發而已,不過,一旦曝光,當事人馬上請辭,是最為負責和「光明磊落」(以行動認錯)的做法。「不能讓醜聞曝光」,是為官場的「第十一誡」,而萬一「通天」,「醜聞見報即鞠躬下台」,以免連累同事及敗壞制度,是曾氏熟悉的西方官場的不成文鐵律。
二、在經濟學看來,「第一原則」根本不可能被遵守,這正是「公共選擇理論」(PublicChoiceTheory)的立論基礎。這一派理論視寄望政客官員「公私分明」(不假公濟私不徇私舞弊)為在政治上加入羅曼斯(politics withromance)才引致的不切實際遐想,換句話說,政客、官員亦是人,且俱為阿當.史斯密筆下的「理性(經濟)人」,而「理性人」做起事來,不論是工匠、屠夫、釀酒師或政客、官員,首先考慮的必然是自己的利益(有形的和無形的)及前途(政客考慮的是能否當選和連任,而官員孳孳在念的是升遷機會),這種情況在香港尤為顯著,以香港被扭曲的議會,有建制派盲目支持政府動議而反對派的意見一概不受重視的先天缺陷,等於失去了「議會支配」(congressionaldominance)的功能,意味議會無法牽制政客和官員的施為,等同「冇王管」,這些「理性人」便能明目張膽地占點不屬份內的便宜。
根據「公共選擇理論」,政客和官員都在追求私利,因此,政府換人,即使上台的是能幹有為的人,政事亦不會有太大改進,以香港來說,有誰敢冒損失自身利益的風險逆京意而行,答案當然是沒有;因此,現在不少港人擔心某名候選人上台香港政策會大變的憂慮,是多餘的。不論誰人當上行政長官,香港的政經政策都會按照北京樂見的方向前進(或後退)!
三、行政長官曾蔭權既享公務員優厚長俸,複獲行政長官特優的退休金,雙重入息,羨煞未能進入政治委任制為官的公務員,一般私企員工當然更不敢奢望,香港納稅人可說待曾氏不薄,可是,他仍然不滿足……;這正好說明「高薪足以養廉」之說,不是放諸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