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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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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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2-23 11:57 |只看該作者
2012年02月20日



外傭未到職,僱主已大出血!有僱傭公司聲稱包辦現成完約外傭短暫返國後抵港履職,卻臨時脫腳稱外傭滯留家鄉無錢買機票返港,僱主「焗住」多付機票錢;僱主團體認為情況罕見。另有外傭上班四日就玩失蹤,僱主終日擔心被反咬沒補足錢離職而惹官非。又有僱傭公司只安排外傭到職,不包工作表現,女傭貨不對辦令僱主氣結。


個案一:「焗」僱主買機票
育有兩歲兒子的陸小姐,去年 11月經荃灣駿盈僱傭中心,聘用一名剛在港完約的菲傭,手續費 4,000多元。當時職員稱,該女傭會返菲律賓再回港,會包女傭到港及驗身,但收據寫「現菲手續費+香港驗身」,並不清晰。去年 12月入境處批出女傭工作簽證,惟女傭遲遲未到港。僱傭中心此時才稱,該女傭無錢買機票返港,她勢成騎虎下付了機票錢 1,550元讓女傭來港履行合約。駿盈僱傭中心至截稿前仍未就沒確保女傭抵港到職一事作回應。

個案二:唔夾就玩失蹤
行動不便的六旬婦伍女士,去年 10月透過北角保誠僱傭中心聘用一印尼籍女傭,付 1,800元手續費。該女傭 12月 12日到職,卻無心工作,同月 16日早上擅自休假,翌日清晨返家收拾細軟離職,四日工資及機票錢也沒拿,一直聯絡不上。保誠僱傭中心負責人杜先生回覆,女傭曾向他反映與僱主「唔夾」,已力勸女傭留任,惟其後失蹤不知去向。如更換女傭,須付 1,000元支付僱傭合約及簽證費。

個案三:提供誇大履歷去年 7月歐陽小姐透過陽光女傭中心聘請印傭,按陽光提供履歷,該女傭曾照顧三名小孩,懂英語及學習廣東話。到職後發現她只懂簡單英語,如「 yes」、「 no」;廣東話只懂「多多」、「少少」,難以溝通。女傭更告知當年照顧三名小孩實由三名工人分擔,加上女傭買餸金額不符,遂向陽光反映,獲覆已履行女傭到職責任,其工作表現難控制,如更換女傭須再付手續費。陽光女傭中心回應本報,有專人評估女傭語文能力及查問其工作經驗,覆核與女傭所申報脗合,而歐陽小姐亦兩度與該女傭電話會談,可了解其語言能力和工作經驗。
檔案編號: 0105056、 0103028、 0104044

知多啲
簽約前注意條款

外傭僱主義工隊召集人陳錦花指出,無論現成或海外女傭,僱主須包來回香港的交通費。不過上述僱傭公司收據寫「現菲手續費+香港驗身」有捉字蝨之嫌,並沒具體寫明「手續費」有否包機票。她說:「手續費一般 3,000多元已包機票錢,好少見中途再問僱主攞錢,抑係一早簽約時講明!」
至於失蹤女傭,陳建議僱主可寫信予僱傭公司交代薪金及代通知金安排,着女傭返僱傭公司即與僱主聯絡。又或寄雙掛號信到女傭家鄉,要求在合理期限內回覆,否則視作單方終止合約。又或提供報案編號予入境處申報女傭失蹤,免惹勞資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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