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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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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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8-20 13:20 |只看該作者
以為好運,由朋友工人介紹一位完約工人,經查該工人的AGENT是印尼領事館認可,且找不到黑店紀錄,便直接找她的AGENT簽約 (因工人如返鄉後不來香港,經詢問AGENT多次及合約列明均可退款).工人返鄉,AGENT一直聯絡不上工人,雙方同意先不入紙領事館申請,最後AGENT告知該工人說不來了,AGENT對口人同意退款,但後來其老闆說不可退款因什麼指定工人,理由多多,我應該如何投訴為佳? 下列為我細想下可投訴的渠道:

- 印尼領事館
- 入境處
- 香港人力代理總會 (有300間中介公司會員)
- 消委會
- 入境處
-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
- BK
- 媒體

現正等AGENT最後回覆,希望最終不用投訴,現今媽咪真係給此類工人/AGENT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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