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樓程序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lands.htm
收樓程序主要分兩個階段﹕
第1階段﹕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回管有權
第2階段﹕向執達主任申請執行審裁處的判決
1. 提交申請 > 門口紙 > 宣誓
租客欠租超過7日,業主便可到審裁處提交收樓及追收租金的申請,如果另有欠水、電、煤或管理費等等都可以一拼提交。
業主便要將一份申請通知書副本送達給租客,另外需連續3日在物業大門貼上申請通知書的副本,即貼門口紙。貼完3日門口紙後,需要在3日內到審裁處宣誓,表示自己已經盡力通知租客。
之後,租客有7日時間提出反對。
費用﹕$235 (提交表格22) + $121 (宣誓表格30)
需時﹕14至21日
需到審裁處2次
2. 申請判決書
如果租客無反對就比較簡單,業主可要求審裁處在無反對的情況下作出判決書,大約2-3日就可以收到判決書。
如果租客反對,審裁處便會將案件排期聆訊,最快都需要半個月。
費用﹕$188 (申請得直令)
需時﹕2至3日
需到審裁處1次
3. 申請收樓令狀 / 動產扣押令狀
收到判決書後,便要申請收樓令狀,大約1星期後便可向執達主任申請執行審裁處的命令。你可以申請收樓或 / 及扣押租客的物品,若只申請收樓,費用大約$1,000-$2,000,但申請扣押令的費用就要約$6,000,而且通常屋內的物品都不值錢,根本不能抵償這筆費用,除非你為了啖氣,否則申請收樓令便夠。
執達吏收到你的令狀後便安排時間,一般1至2星期內便會第1次上門通知租客離開,若租客在7日後仍未離開,執達吏便會發出「最後遷出通知」,知會租客收樓日期。正式收樓當日,執達吏便會與申請人上門,有需要時可以破門入屋,正式收回單位。
費用﹕$191 (申請收樓令) + $121 (向執達主任提交令狀) + *$1230 (市區) / $1630 (新界)
*收樓令狀按金,用作執達主任收樓的開支,完成收樓後,未用的按
金可退回
需時﹕1至2個月
需到審裁處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