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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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12 16:1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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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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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12 23:46 |只看該作者
newlifeyu 發表於 12-12-12 16:15
要事先一個月通知, 想請教可否:

1. 將未放的年假作提早讓佢走? 這樣合法嗎?

1. 可以, 其實即係將年假安排在最尾的幾天放, 大把高官都係咁退休前放假啦.
2. 既然和平分手, 最好你同佢議定機票日期, 而且又可於一兩個月內改期, 講明改期費用由工人負責.
3. 你用信用卡付款, 或者經旅行社, 咁機票錢就一定退給你, 不過很多平價機票是不可退款, 唔用變廢紙!
4. 叫你AGENT 比張計算最後工資表格給你, 中印文字對照, 要工人簽收, 可以的話, 拍攝做紀錄. 開支票寫工人名字, 不要劃線, 佢可以去銀行即取現金, 咁就夠晒穩陣.
5. 最後上入境處網頁下載 ID407E 表格, 通知入境處終止傭傭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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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2-12-13 15:4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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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13 16:47 |只看該作者
回覆 newlifeyu 的帖子

多口問句: 你為何解僱工人? 不滿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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