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跳至

首頁

尾頁
   0


子爵府

積分: 12015


1#
發表於 06-9-29 09:52 |只看該作者

拒收毫子......激死人

早晨呀~~~
好激氣呀 !!!!!!點我都要打完呢d先去打掃家啦~~~~~話說我一早落街入數,路過地鋪賣靚靚kitty廚window果d貼紙,好平,我好辛苦先擇到3張,已經俾人買晒......我俾錢啦,有5毫子係 散紙(3個1毫+1個兩毫 ) <...............都唔係好散姐,都係超市/街市找返黎,唔係用黎買送,可以係邊度用呀 ? 搭車我只係搭mtr , 一定用 八達通啦~~~佢話唔收我d毫子,我咪話囉 : 港元一蚊留下,係要收的,我又唔係成幾蚊都係毫子咁俾你,要你數........ 佢就話總之唔收,我話無錢啦,佢話$1000/$500都有得找,我又重複 :法例有定明 港元一蚊留下,係要收的,(多過某個數先係可以唔收,呢個我知 ),佢仲叫我唔好買添 :tongue: :tongue: :tongue: 我彩佢都傻,你咁拒收,我叫佢報警.......


翡翠宮

積分: 90765

好媽媽勳章 畀面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2#
發表於 06-9-29 09:58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聽人講去街市買


男爵府

積分: 6987

畀面勳章


3#
發表於 06-9-29 10:00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我都有6-700蚊毫子係屋企,我諗我搵日把鬼火就拎晒去銀行攪掂佢,手續費由佢收啦,好過而家用都用吾到 有無人知邊間手續費平d呀.


珍珠宮

積分: 45500


4#
發表於 06-9-29 10:00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我都試過,個收銀話唔收毫子,我唔理佢放低就走 :tongue:

我把平安留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給你們的,不像世界所賜的一樣。你心裏不要煩亂,也不要膽怯。(若 14:27)
Happy moments, praise God. Difficult moments, seek God. Quiet moments, worship God. Painful moments, trust God. Every moment, thank God!!!


大宅

積分: 3424


5#
發表於 06-9-29 10:07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454章硬幣條例第2條 屬法定貨幣的硬幣

憲報編號: 68 of 1999
版本日期: 01/07/1997

附註:
具追溯力的適應化修訂─見1999年第68號第3條

(1)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藉命令授權發行硬幣,其設計、面額、成分、準重量及可容許的公差,須於命令內指明,而只要該等硬幣沒有經過任何受法律禁止的形式處理,即屬作為支付下列款額用途的法定貨幣─ (由1999年第68號第3條修訂)
(a) 以面額不少於$1的硬幣而言,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100;
(b) 以面額少於$1的硬幣而言,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2。
(2) 每枚硬幣只屬其所示面額的法定貨幣。
(3) 凡硬幣除因正常損耗外而破損、消損或減輕,或因其上印上或刻上任何名字、字樣或標記或以任何形式被切割、穿孔或砍劈而遭毀損,該硬幣須當作已經過受法律禁止的形式處理。
(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規例,以規定任何經過受法律禁止的形式處理的硬幣,可按照該規例予以收回、切割、毀掉、毀損或處置。 (由1999年第68號第3條修訂)
(1994年制定)


子爵府

積分: 12015


6#
發表於 06-9-29 10:28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size=medium]b) 以面額少於$1的硬幣而言,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2。

咪係..我記得睇電視,好似係法理何在,有講家嘛,我只係俾 $1,都未超過 法定的$2, 竟然拒收 我唔怕你家,你蝦我d c9 我實同你報警


男爵府

積分: 6982

好媽媽勳章


7#
發表於 06-9-29 10:34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webjen 寫道:
我都試過,個收銀話唔收毫子,我唔理佢放低就走 :tongue:


Me 222


珍珠宮

積分: 32981

2024年龍年勳章


8#
發表於 06-9-29 10:40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I also have many coins before. I used them to pay the bus/van fare, I think it is the best way.
Minniemouse:-P


男爵府

積分: 9640


9#
發表於 06-9-29 10:42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Me222

但响街市賣嘢D人,又找毫子比我地...


男爵府

積分: 5574


10#
發表於 06-9-29 10:43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好唔方便, 找返黎就有, 想用就難



伯爵府

積分: 18127


11#
發表於 06-9-29 10:45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我都會用來俾車錢, 或者去超市, 見佢有9毫尾數的, 就一定俾9毫佢, 寧可找d 1,2 蚊返來


翡翠宮

積分: 90765

好媽媽勳章 畀面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12#
發表於 06-9-29 10:46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好pro
wig 寫道: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454章硬幣條例第2條 屬法定貨幣的硬幣

憲報編號: 68 of 1999
版本日期: 01/07/1997

附註:
具追溯力的適應化修訂─見1999年第68號第3條

(1)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藉命令授權發行硬幣,其設計、面額、成分、準重量及可容許的公差,須於命令內指明,而只要該等硬幣沒有經過任何受法律禁止的形式處理,即屬作為支付下列款額用途的法定貨幣─ (由1999年第68號第3條修訂)
(a) 以面額不少於$1的硬幣而言,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100;
(b) 以面額少於$1的硬幣而言,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2。
(2) 每枚硬幣只屬其所示面額的法定貨幣。
(3) 凡硬幣除因正常損耗外而破損、消損或減輕,或因其上印上或刻上任何名字、字樣或標記或以任何形式被切割、穿孔或砍劈而遭毀損,該硬幣須當作已經過受法律禁止的形式處理。
(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規例,以規定任何經過受法律禁止的形式處理的硬幣,可按照該規例予以收回、切割、毀掉、毀損或處置。 (由1999年第68號第3條修訂)
(1994年制定)


禁止訪問

積分: 8646


13#
發表於 06-9-29 10:50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大宅

積分: 3424


14#
發表於 06-9-29 10:53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If that is the way they do business, no wonder a lot of people are buying from the supermarket now.

beryl88318 寫道:
街市買餸的街市佬唔要毫子, 宁不做你生意. 唯有天天清銀包內的毫子給阿仔餵狗仔錢箱啦
該用戶已被刪除

15#
發表於 06-9-29 11:04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大宅

積分: 4205


16#
發表於 06-9-29 11:10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我成日都係m記用鬼晒佢,好鬼好玩!!若果有好多的話,就走去識但的m記經理唱返d紙幣,不過似家用得就用,唔儲低
晴晴藍藍小天地[img align=right]http://lilypie.com/pic/060814/rHZZ.jpg[/img]


子爵府

積分: 14437


17#
發表於 06-9-29 11:15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我都試過, 係D茶餐廳食完俾錢, 有5毫子尾, 咪俾2個2毫,1個1毫, 佢又係話唔收.
我無理佢同佢講: 呢D唔係錢呀! 你夠膽講呢D唔係錢既, 我咪收返埋佢囉. 佢無出聲, 我就拿拿聲閃人.


伯爵府

積分: 18317


18#
發表於 06-9-29 11:15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我是4歲的澤銘,我最愛跑來跑去,破壞看得到的一切東西,和最愛車車 ようこそ!ご覧で下さい !


侯爵府

積分: 21021


19#
發表於 06-9-29 11:16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毫子我會用係搭小巴, 巴士, 買餸我試過唔收架 都唔明毫子唔係錢呢架咩


子爵府

積分: 12015


20#
發表於 06-9-29 11:19 |只看該作者

Re: 拒收毫子......激死人

eyan 寫道:
我都有6-700蚊毫子係屋企,我諗我搵日把鬼火就拎晒去銀行攪掂佢,手續費由佢收啦,好過而家用都用吾到 有無人知邊間手續費平d呀.
我老公話你可以去郵局入郵票機,用晒黎買郵票...咁你如何係"二手市埸" 同mami trade野囉~~~
勁呀 ...咁都俾我老公想到
不過,就要拎定張"登"仔坐係度,慢慢入了~~

首頁

尾頁

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