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lulu007 寫道:
無資源, 就唔好學人扮清高, 講人權. d外地人有交稅咩? 邊個出糧俾呢班狗官呀! 叫佢地去醫院瞓3日凡布床, 仲要o係廁所旁邊, 睇下佢有乜感受?![]()
winnie108 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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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幅度提高立醫院對非本地居民的收費
大陸孕婦對策: 我有心走數, 話之你收我一百萬生一個, 你收到我話你叻。
2) 大幅度提高立醫院對非本地居民的入院按金 (特別非急症服務)
大陸孕婦對策: 我等到臨生至跑去急診室, 你地冇按金一樣要理我, 吹咩, 鬼叫香港係國際城市, 人權至上。
3) 醫管局應致力提升其追數之機制, 以保障本地資源不被非居民濫用
大陸孕婦對策: 有心走你數咁易追咩, 見 (1) 及 (2)
4) 本地公立醫院會保證, 對本地居民將提供優先考慮
大陸孕婦對策: 都話我臨生至跑黎急症室, 我睇你點優先, 唔好理我吖亞笨, 得個講字, 都唔可行既,傻既都聽得出妳只係想班香港孕婦收聲。
5) 即使有議員提出, 收緊入境, 不容許大陸孕婦入境, 又甚至與內地執法部門配合, 不容許孕婦來港等等
大陸孕婦對策: 我頭幾個月未見肚入境, 過期居留, 臨生至入院。
6) 不容許拖欠醫院費用人士再之入境
大陸孕婦對策: 我個仔已經攞到香港出世紙, 你憑乜野唔准佢入境, 我目的已經達到喇 (幫孩子攞香港居留權)。
綜合以上各項, 要堵塞呢個漏洞, 方法只有一個, 就係立法, 甚至要求中央介入, 不向父母均非香港居民而在港出生嬰孩發出居留權 (消除誘因)。
其實另有一更極端方法, 就是在所有公立醫院的婦產科間出一個 "直屬中央管轄區", 凡父母均內地居民, 以急診形式要求公立醫院提供產科服務的, 一概在"直屬中央管轄區"內接生, 而嬰兒不會獲得香港居民身份,
這方法一方面可實行分流 (保障本地孕婦的資源不被分薄), 另一方面可消除誘因。
而針對有計劃入院 (而非以急診形式要求入院的), 則強制要求產婦在港做妥一切產檢, 才接受入院, 並大幅提高按金及收費 (不單收回成本, 並要大幅補貼本地資源, 一於當一門生意來做)。
如果香港政府再採取放任政策, 一切投資移民及優材計劃只會是空談, 只花港幣兩萬已可名正言順為子女拿香港居留權, 誰再有興趣辦理投資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