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罰款十萬計 本地醫院收費「超值」 香港變超生孕婦天堂
內地罰款十萬計 本地醫院收費「超值」 香港變超生孕婦天堂 (明報) 11月 25日 星期六 05:05AM
【明報專訊】產科醫生:很快被攻陷
醫院管理局(相關新聞 - 網站)計劃將內地孕婦到香港公立醫院產子的費用增加逾倍至最高5萬元,不過,原來相比內地的「計劃生育」政策,對「超生子女」動輒收取逾10萬甚至數十萬元罰款,來港產子的成本仍然遠低於內地,而且誕下的小孩還可獲得香港居留權。加上年底是產子高峰期,為逃避當局檢查,來港待產的內地孕婦將愈來愈多。
香港大學(相關新聞 - 網站)婦產科教授勞子僖說,對那些計劃逃避內地一胎政策、及一些存心「走數」的內地孕婦來說,加費至3萬至5萬元,根本不足以遏止她們來港產子的決心。他擔憂內地孕婦很快便會「攻陷」公立醫院的產科,本地孕婦產科服務亦會直接受影響。
家住深圳南山區白石洲的胡女士祖籍湖南,04年中懷有女胎,由於丈夫重男輕女,若在深圳分娩便不能生第二胎,否則要面對巨額超生罰款,遂決定以探親名義來港待產。
用家:可擁居港權 非常值得
04年底,拿到為期3個月赴港探親證件的胡女士,寄居在香港姊姊家中,探親期後再非法居留1個月,至05年3月,臨盆在即的她被送到公立醫院,誕下白胖女嬰。
住院3天共花費了萬餘元,她事後被警方帶走登記並上庭,羈押7日後遭遣返深圳。內地部門得知胡女士逾期留港分娩,限令她5年內不能到港,但胡女士仍然覺得非常值得。
她說:「女兒可擁有香港身分證,可享受到香港較完善的教育,到自己和丈夫年齡大了,也可申請到港定居,享受香港的養老福利。」
廣東超生最少罰13萬元
計劃生育作為中國的基本國策,實施30多年,羅湖區南湖街道計劃生育科的值班人員對本報表示,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超生要支付的社會撫養費(即超生罰款),是以當地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過徵收3倍至6倍的社會撫養費。
他說,以今年為例,每超生一個孩子,最少須徵收近13萬元人民幣罰款,最多達24萬元。此外,超生多個孩子,還要乘以超生子女數目的倍數計算。
湖南長沙市計生辦人員接受記者電話訪問時說,當地對超生一個小孩的處罰,是將兩夫婦8年工資再乘一倍計算,一般情
我時刻都記掛著我那未能來到世上的bb,
他永遠在我心裡某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