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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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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03 |只看該作者

《有關外傭新聞資料》歡迎傳播媒體參考(歡迎各會員理性發表)

各位BK會員,現正將手頭上資料整理中,籍著此Topic 給所有僱主知道近幾年間外傭問題同政策問題,當我完成Topic後會通知大家此Topic 可隨便發言,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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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06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2006-04-26

外 傭 指 變 相 徵 稅 上 訴

【 本 報 訊 】 外 傭 不 滿 行 政 會 議 於 03 年 2 月 決 定 向 聘 請 外 傭 的 僱 主 每 月 徵 收 400 元 , 以 培 訓 本 地 工 人 , 同 時 調 低 外 傭 最 低 月 薪 400 元 , 認 為 是 變 相 徵 收 「 外 傭 稅 」 , 帶 有 歧 視 成 份 , 兼 且 繞 過 立 法 程 序 , 違 反 《 基 本 法 》 , 遂 興 訟 提 出 司 法 覆 核 , 去 年 遭 高 院 裁 定 敗 訴 , 昨 向 上 訴 庭 上 訴 。

代 表 外 傭 的 資 深 大 律 師 John Griffiths 指 出 , 政 府 向 聘 請 外 傭 的 僱 主 徵 收 「 僱 員 再 培 訓 徵 款 」 , 同 時 調 低 外 傭 最 低 月 薪 , 實 將 徵 款 轉 嫁 到 外 傭 身 上 , 令 外 傭 受 聘 待 遇 差 過 本 地 傭 工 , 對 外 傭 構 成 歧 視 , 違 反 《 公 民 及 政 治 權 利 國 際 公 約 》 。 況 且 , 徵 款 的 用 途 是 培 訓 本 地 低 技 術 工 人 , 是 提 倡 公 共 福 利 , 性 質 實 屬 稅 收 。

然 而 , 由 於 Griffiths 身 體 不 適 , 上 訴 庭 首 席 法 官 馬 道 立 考 慮 本 案 涉 及 公 眾 利 益 , 牽 涉 近 25 萬 名 外 傭 , 故 批 准 將 上 訴 聆 訊 押 後 , 以 便 上 訴 一 方 可 另 覓 資 深 大 狀 繼 續 處 理 上 訴 。
案 件 編 號 : CACV2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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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08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2006-07-18

變 相 削 薪 案   司 法 覆 核 明 裁 決
港 府 或 需 退 還 20 億 外 傭 稅

【 記 者 譚 暉 報 道 】 外 傭 團 體 於 04 年 9 月 入 稟 法 院 控 告 港 府 , 在 03 年 變 相 向 全 港 20 多 萬 名 外 傭 徵 收 外 傭 稅 的 司 法 覆 核 案 件 , 上 訴 庭 將 於 明 天 作 出 判 決 。 港 府 已 作 好 兩 手 準 備 , 並 宣 布 入 境 處 明 天 或 暫 停 簽 發 外 傭 的 工 作 簽 證 。 據 悉 , 自 外 傭 徵 款 實 施 至 今 , 徵 款 額 已 滾 存 多 達 20 億 元 , 萬 一 港 府 敗 訴 或 需 要 退 回 這 筆 徵 款 。

港 府 於 03 年 初 , 將 全 港 20 多 萬 名 外 傭 最 低 工 資 削 減 400 元 , 由 每 月 3,670 元 減 至 3,270 元 , 同 時 又 宣 布 向 外 傭 僱 主 徵 收 400 元 款 項 , 引 起 外 傭 團 體 提 出 訴 訟 , 質 疑 港 府 此 舉 是 變 相 向 外 傭 徵 收 稅 款 , 並 不 合 法 。 四 名 菲 籍 傭 工 及 一 名 印 尼 傭 工 於 04 年 入 稟 法 院 尋 求 司 法 覆 核 。 但 港 府 一 直 堅 稱 削 薪 及 徵 款 兩 者 同 時 出 現 只 是 「 純 粹 巧 合 」 。

入 境 處 今 停 外 傭 簽 證

港 府 發 言 人 昨 晚 發 表 聲 明 , 指 接 獲 法 庭 書 面 通 知 , 上 訴 庭 將 於 明 天 就 案 件 作 出 裁 決 。 聲 明 指 出 , 由 於 需 時 研 究 裁 決 的 影 響 , 入 境 處 或 於 明 天 暫 停 簽 發 外 傭 工 作 簽 證 。 市 民 應 另 訂 日 期 辦 理 領 取 外 傭 工 作 簽 證 事 宜 。 但 入 境 處 將 如 常 接 受 外 傭 工 作 簽 證 及 延 長 逗 留 期 限 的 申 請 。
目 前 每 名 外 傭 的 合 約 為 期 兩 年 , 僱 主 可 選 擇 一 次 過 繳 付 9,600 元 的 徵 款 , 或 分 四 期 向 入 境 處 繳 款 , 所 有 款 項 全 數 撥 入 再 培 訓 基 金 , 但 基 金 全 部 存 於 銀 行 戶 口 沒 動 用 , 以 防 萬 一 港 府 敗 訴 , 需 要 退 回 這 筆 巨 款 。

外 傭 團 體 Migrante Sectoral Party 發 言 人 Vicky 表 示 , 期 待 上 訴 庭 的 判 決 , 若 外 傭 勝 訴 , 她 認 為 港 府 須 將 徵 款 退 回 全 港 外 傭 , 而 非 外 傭 僱 主 。 但 香 港 家 庭 傭 工 僱 主 協 會 副 主 席 羅 軍 典 反 指 , 若 港 府 敗 訴 , 須 向 僱 主 退 款 , 「 因 為 呢 筆 錢 係 由 僱 主 銀 包 面 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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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09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僱 主 團 體 促 減 外 傭 稅

Migrate Sectoral Party 發 言 人 Vicky 直 斥 加 薪 80 元 少 得 可 恥 , 「 連 一 天 的 消 費 也 不 夠 , 這 是 不 是 有 點 侮 辱 ? 」 她 又 說 , 外 傭 組 織 將 發 起 抗 議 行 動 , 以 示 不 滿 。

但 香 港 家 庭 傭 工 僱 主 協 會 副 主 席 羅 軍 典 則 指 摘 港 府 漠 視 外 傭 僱 主 的 經 濟 負 擔 , 「 好 多 打 工 仔 今 年 都 未 有 得 加 人 工 , 咁 對 我 好 唔 公 平 , 外 傭 今 年 應 該 凍 薪 ! 」 香 港 家 傭 僱 主 聯 盟 則 發 表 聲 明 指 外 傭 無 試 用 期 、 又 有 最 低 工 資 及 醫 療 保 障 , 福 利 比 本 港 打 工 仔 更 好 , 聯 盟 要 求 港 府 相 應 扣 減 外 傭 稅 80 元 , 即 由 每 月 400 元 減 至 320 元 , 減 輕 僱 主 壓 力 。

勞 工 處 官 員 昨 日 向 菲 律 賓 、 泰 國 、 印 尼 等 領 事 館 人 員 解 釋 新 安 排 。 港 府 表 示 , 在 釐 訂 外 傭 最 低 工 資 時 , 會 考 慮 經 濟 及 就 業 情 況 ; 而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學 會 的 調 查 指 今 年 本 港 打 工 仔 平 均 加 薪 2% 至 2.9% 。

根 據 《 僱 傭 條 例 》 , 僱 主 如 少 付 工 資 , 經 定 罪 的 最 高 為 罰 款 35 萬 元 及 監 禁 三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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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12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BK會員向勞工處投訴後勞工處回覆

敬啟者:

你就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檢討一事所發出的電子郵件,內容備悉。

政府定期檢討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並會在釐定工資時考慮能反映香港的整體經濟

及就業情況的一籃子經濟指標,包括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有僱用外傭的家庭住戶的

每月住戶入息中位數,以及相關工種工人的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的變化等。例

如,基於當時嚴峻的經濟及失業情況,政府曾在一九九九年及二零零三年分別把規

定最低工資下調了4.9%及10.9%(即190元及400元)。由於二零零五年的經濟及就

業情況皆有所改善,政府決定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一日起,把外傭的規定最低工

資上調80元(2.4%),由每月3,320元上調至每月3,400元。

當局於去年五月曾檢討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迄今已相隔超過一年,我們認為定期

檢討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可合理地平衡僱主和外傭的權益,是恰當的安排。

政府會在合理地平衡僱主和僱員利益的大前題下,檢討有關輸入外傭的安排;在檢

討時並會考慮市民的意見。承蒙對外傭政策的關注,啈僮P謝。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勞工)

(周嘉麗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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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13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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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14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2006-05-31
外 傭 加 薪 80 元   轟 政 府 可 恥

【 本 報 訊 】 全 港 226,000 名 外 籍 家 庭 傭 工 今 年 將 受 惠 於 打 工 仔 的 加 薪 潮 , 港 府 宣 布 本 港 外 傭 的 最 低 工 資 今 日 起 調 高 80 元 , 由 每 月 的 3,320 元 增 至 3,400 元 。 外 傭 團 體 狂 轟 每 月 僅 80 元 的 加 薪 額 少 得 可 恥 , 連 一 天 的 消 費 也 不 夠 ; 僱 主 團 體 則 斥 責 港 府 漠 視 外 傭 僱 主 的 負 擔 , 並 要 求 將 外 傭 稅 每 月 相 應 調 低 80 元 。

港 府 指 所 有 在 今 日 或 以 後 簽 署 的 外 傭 合 約 , 最 低 工 資 都 要 有 3,400 元 。 至 於 那 些 較 早 前 以 3,320 元 簽 署 的 僱 傭 合 約 , 若 今 年 6 月 27 日 或 以 前 將 合 約 送 抵 入 境 處 , 入 境 處 也 會 按 舊 工 資 處 理 。 但 即 使 加 薪 後 , 外 傭 的 最 低 工 資 也 低 於 93 年 的 3,500 元 。

外 傭 組 織 Asian Migrants'Coordinating Body 發 言 人 Eni Lestari 指 摘 去 年 和 今 年 外 傭 的 累 積 加 薪 只 有 每 月 130 元 , 但 在 03 年 港 府 實 施 外 傭 稅 , 一 刀 切 向 外 傭 減 薪 每 月 400 元 。 團 體 要 求 港 府 將 最 低 工 資 回 復 到 02 年 每 月 3,670 元 的 水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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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15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2006-08-29

張 建 宗 借 外 傭 加 薪 過 橋

【 本 報 訊 】 勞 工 界 一 直 爭 取 政 府 就 最 低 工 資 立 法 , 但 政 府 遲 遲 不 願 做 , 經 濟 發 展 及 勞 工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張 建 宗 更 借 外 傭 「 過 橋 」 。 昨 天 與 職 工 盟 會 面 期 間 , 張 建 宗 透 露 , 一 旦 就 最 低 工 資 立 法 便 要 被 迫 提 高 外 傭 薪 酬 , 屆 時 將 激 起 中 產 階 級 反 彈 。 職 工 盟 副 主 席 張 麗 霞 批 評 : 「 外 傭 係 賤 價 , 唔 等 於 工 人 要 一 齊 賤 價 。 」

張 建 宗 昨 晚 與 50 多 名 職 工 盟 工 友 討 論 最 低 工 資 。 他 表 示 , 勞 工 顧 問 委 員 會 仍 討 論 最 低 工 資 , 希 望 能 盡 快 討 論 出 一 致 方 向 , 相 信 會 以 公 約 方 式 規 管 最 低 工 資 , 而 不 選 擇 立 法 規 管 。 張 承 認 , 立 法 設 置 最 低 工 資 效 果 一 定 最 好 , 但 屆 時 外 籍 家 庭 傭 工 將 被 納 入 規 管 範 圍 , 擔 心 激 起 中 產 階 級 反 彈 , 因 為 需 要 調 高 外 傭 薪 酬 。

「 唔 等 於 工 人 要 一 齊 賤 價 」

張 建 宗 續 解 釋 , 若 法 例 保 障 範 圍 不 包 括 外 傭 , 政 府 就 要 向 聯 合 國 解 釋 有 關 做 法 的 理 據 , 而 且 社 會 輿 論 目 前 仍 不 同 意 就 最 低 工 資 立 法 , 擔 心 會 令 失 業 問 題 惡 化 。

張 麗 霞 則 指 , 提 高 外 傭 薪 酬 也 無 可 厚 非 , 因 為 外 傭 的 薪 酬 很 低 , 而 且 「 外 傭 係 賤 價 , 唔 等 於 工 人 要 一 齊 賤 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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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16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2006-07-20
興 訟 外 傭 揚 言 上 訴 終 院
促 撤 「 外 傭 稅 」 再 敗 訴

【 本 報 訊 】 外 傭 不 滿 行 政 會 議 03 年 向 僱 主 徵 收 400 元 , 用 作 再 培 訓 本 地 工 人 費 用 , 同 時 調 低 外 傭 最 低 月 薪 400 元 , 變 相 徵 收 「 外 傭 稅 」 , 並 認 為 該 政 策 繞 過 立 法 程 序 違 反 《 基 本 法 》 , 五 名 外 傭 去 年 提 出 司 法 覆 核 敗 訴 , 向 上 訴 庭 提 出 上 訴 , 但 昨 被 駁 回 , 申 請 人 不 滿 裁 決 , 聲 言 會 上 訴 至 終 審 法 院 。   記 者 : 蔡 曉 楓

其 中 一 名 申 請 人 Eni Lestari Andayani Adi 昨 獲 悉 再 輸 一 仗 後 , 激 動 地 說 : 「 我 不 會 放 棄 , 誓 要 抗 爭 到 底 ! 」 而 近 30 名 外 傭 亦 在 高 等 法 院 門 外 抗 議 , 要 求 取 消 徵 收 再 培 訓 費 , 及 將 其 最 低 薪 金 調 高 至 3,670 元 。

港 府 歡 迎 裁 決

港 府 昨 歡 迎 上 訴 庭 的 裁 決 , 並 指 入 境 處 已 恢 復 簽 發 工 作 簽 證 予 外 傭 , 有 關 申 請 輸 入 外 傭 及 繳 付 款 的 安 排 會 維 持 不 變 。

上 訴 庭 昨 頒 布 判 詞 稱 , 申 請 人 並 未 能 提 供 證 據 , 證 明 僱 員 再 培 訓 徵 款 , 與 調 低 外 傭 薪 金 是 一 個 變 相 向 外 傭 徵 稅 的 「 騙 局 」 , 因 此 該 上 訴 理 據 並 不 成 立 。

另 外 , 僱 主 享 有 輸 入 外 地 工 人 的 優 惠 特 權 , 故 有 責 任 向 本 地 工 人 提 供 培 訓 費 用 。 而 申 請 人 指 徵 收 再 培 訓 費 未 經 立 法 會 通 過 及 刊 登 , 應 被 視 為 無 效 , 上 訴 庭 昨 認 為 該 政 策 屬 行 政 措 施 , 並 非 立 法 行 為 , 故 無 須 循 立 法 程 序 亦 屬 有 效 。

不 受 公 約 限 制
申 請 人 指 《 國 際 勞 工 公 約 》 保 障 合 法 入 境 人 士 與 本 地 人 士 享 有 同 等 權 利 , 但 徵 款 包 括 聘 請 外 地 傭 工 的 僱 主 , 影 響 入 境 人 士 的 權 益 , 但 上 訴 庭 指 在 外 傭 未 獲 簽 證 前 , 政 府 已 要 求 僱 主 繳 付 再 培 訓 費 用 , 故 有 關 措 施 不 受 公 約 限 制 。

今 次 官 司 源 於 行 政 會 議 03 年 2 月 , 將 外 傭 列 入 「 輸 入 僱 員 計 劃 」 , 10 月 開 始 向 僱 主 徵 收 再 培 訓 本 地 工 人 的 400 元 費 用 , 而 同 年 4 月 將 傭 工 的 最 低 薪 金 由 3,670 元 調 低 至 3,270 元 , 結 果 惹 來 外 傭 不 滿 , 認 為 變 相 徵 收 「 外 傭 稅 」 。

04 年 9 月 五 名 外 傭 向 高 等 法 院 提 出 司 法 覆 核 , 翌 年 被 裁 定 敗 訴 , 今 年 4 月 再 向 上 訴 庭 提 出 上 訴 。

案 件 編 號 : CACV2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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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16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2006-07-20
再 培 訓 費 滾 存 逾 21 億 元

僱 員 再 培 訓 局 發 言 人 昨 表 示 , 自 03 年 向 外 傭 僱 主 徵 收 的 「 僱 員 再 培 訓 費 」 , 已 滾 存 至 21.8 億 元 , 因 敗 訴 外 傭 聲 言 會 上 訴 至 終 院 , 故 仍 不 會 動 用 該 筆 款 項 。 該 局 將 檢 討 再 培 訓 局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 並 研 究 當 款 項 「 解 封 」 後 可 如 何 運 用 。
關 注 外 傭 權 益 的 亞 洲 移 民 人 士 聯 盟 發 言 人 Eman Villanueva 對 判 決 感 到 失 望 , 計 劃 於 周 日 發 起 抗 議 行 動 , 由 中 環 遮 打 花 園 遊 行 到 政 府 總 部 。
他 批 評 政 府 下 調 外 傭 工 資 , 對 工 人 百 上 加 斤 , 「 外 傭 工 資 已 經 很 低 , 生 活 很 苦 , 政 府 為 何 仍 要 壓 榨 她 們 ? 」




徵 再 培 訓 費 不 合 理

香 港 家 庭 傭 工 僱 主 協 會 副 主 席 羅 軍 典 認 為 , 以 當 時 的 經 濟 狀 況 , 調 低 外 傭 的 最 低 工 資 無 可 厚 非 : 「 由 沙 士 計 起 之 前 三 年 , 香 港 經 濟 不 斷 走 下 坡 , 家 庭 收 入 大 幅 下 跌 , 減 外 傭 400 幾 蚊 無 問 題 。 」 但 他 認 為 , 政 府 向 僱 主 徵 收 再 培 訓 費 不 合 理 , 短 期 內 會 要 求 政 府 檢 討 , 停 收 稅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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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17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2006-03-06
外 傭 爭 回 復 工 資 $3670

【 本 報 訊 】 多 個 外 籍 家 庭 傭 工 團 體 為 爭 取 將 目 前 三 千 三 百 二 十 元 的 最 低 工 資 , 回 復 至 ○ 三 年 前 的 三 千 六 百 七 十 元 水 平 , 昨 日 由 中 環 遮 打 花 園 遊 行 至 政 府 總 部 抗 議 , 要 求 政 府 正 視 外 傭 訴 求 , 有 四 百 多 名 外 傭 參 加 , 團 體 同 時 促 請 當 局 正 視 外 傭 受 性 別 歧 視 、 遭 僱 主 虐 打 及 性 騷 擾 等 問 題 。

政 府 慣 常 會 在 四 至 五 月 間 公 布 經 檢 討 後 外 傭 新 一 年 的 最 低 工 資 , 勞 工 處 發 言 人 表 示 , 政 府 會 依 據 機 制 , 並 考 慮 整 體 就 業 和 經 濟 情 況 , 決 定 外 傭 最 低 工 資 水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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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19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size=xx-large]呢編係我地僱主心聲,政府唔該聽下睇下啦!

2006年5月31日
蘋 果 批 : 外 傭 政 策 無 贏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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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天 政 府 將 調 高 外 傭 最 低 工 資 , 數 十 萬 外 籍 僱 用 傭 工 的 家 庭 的 負 擔 又 重 了 一 些 。 此 舉 令 人 想 起 ○ 三 年 十 月 一 號 開 始 政 府 向 每 位 外 籍 傭 工 的 僱 主 徵 收 每 月 四 百 元 的 僱 員 再 培 訓 徵 款 。 根 據 政 府 所 述 , 所 收 的 款 項 是 用 作 「 培 訓 和 再 培 訓 因 經 濟 轉 型 而 失 業 的 本 地 工 人 」 , 《 蘋 果 批 》 對 此 提 出 幾 個 問 題 :

第 一 , 僱 用 外 地 家 庭 傭 工 是 否 等 於 減 少 僱 用 本 地 家 庭 傭 工 ? 外 地 家 庭 傭 工 的 吸 引 之 處 , 是 薪 金 較 本 地 家 庭 傭 工 低 , 大 部 份 僱 用 外 傭 的 僱 主 , 如 果 不 能 聘 用 外 傭 , 亦 不 會 請 得 起 本 地 傭 工 。 況 且 本 地 家 庭 傭 工 和 外 傭 也 不 見 得 可 以 完 全 相 互 替 補 , 前 者 主 要 負 責 日 常 家 務 , 後 者 多 負 責 照 顧 家 少 跟 出 跟 入 , 這 點 相 信 有 僱 用 外 傭 的 僱 主 很 清 楚 。

第 二 , 有 甚 麼 理 由 要 由 外 傭 僱 主 承 擔 再 培 訓 支 出 ? 政 府 的 解 釋 是 他 們 享 用 海 外 而 非 本 地 工 人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而 受 惠 。 但 輸 入 外 地 的 服 務 或 產 品 而 受 惠 本 身 又 有 甚 麼 問 題 ? 如 此 推 論 , 一 位 主 婦 因 某 種 原 因 在 街 市 選 擇 購 買 大 陸 菜 而 非 新 界 菜 , 政 府 又 豈 非 應 向 他 們 徵 收 費 用 去 補 貼 本 地 菜 農 ?

第 三 , 政 府 徵 收 的 款 項 是 否 用 得 其 所 ? 香 港 總 共 僱 用 二 十 五 萬 位 外 傭 , 每 人 每 月 繳 交 四 百 元 的 徵 款 , 一 年 下 來 共 收 超 過 十 億 。 資 料 顯 示 , 僱 員 再 培 訓 局 在 前 一 年 ( ○ 五 / ○ 六 年 資 料 未 公 布 ) , 總 共 用 了 三 億 五 千 二 百 萬 培 訓 五 萬 人 , 即 平 均 每 人 六 千 元 。 以 這 數 字 算 , 僱 員 再 培 訓 局 一 年 徵 收 的 款 項 , 足 夠 每 年 培 訓 數 十 萬 人 ! 更 有 趣 的 是 , 由 此 政 策 開 始 以 來 所 收 取 的 徵 款 , 因 仍 未 解 決 的 訴 訟 而 分 毫 未 動 。 但 根 據 僱 員 再 培 訓 局 的 資 料 , 在 沒 有 這 筆 款 項 的 支 持 下 , ○ 五 / ○ 六 年 共 有 九 萬 六 千 名 學 員 接 受 培 訓 。 那 是 否 反 映 每 月 四 百 元 的 徵 款 定 得 過 高 ? 甚 至 沒 有 需 要 徵 收 ?

其 實 , 政 府 一 直 對 外 傭 市 場 諸 多 限 制 。 例 如 勞 資 雙 方 需 使 用 政 府 制 訂 的 合 約 , 不 得 自 訂 條 件 如 增 設 試 用 期 等 等 , 又 只 能 聘 用 指 定 地 區 的 外 傭 , 中 國 大 陸 的 家 傭 就 絕 不 歡 迎 。 最 明 顯 的 干 預 是 設 定 外 傭 最 低 工 資 。 究 竟 政 府 根 據 甚 麼 準 則 去 決 定 最 低 工 資 ? 有 《 蘋 果 批 》 讀 者 曾 去 信 經 濟 發 展 及 勞 工 局 查 詢 , 但 至 今 未 有 收 到 答 覆 。 巧 合 的 是 , 上 次 外 傭 上 街 遊 行 後 , 政 府 不 久 就 宣 布 調 高 最 低 工 資 , 令 人 懷 疑 是 否 另 一 次 派 糖 行 動 , 情 況 就 如 上 次 黃 容 根 帶 三 百 漁 民 , 直 搗 周 一 嶽 辦 公 室 一 樣 令 人 費 解 。

《 蘋 果 批 》 並 非 為 了 幾 十 元 的 外 傭 最 低 工 資 調 整 或 僱 員 再 培 訓 徵 款 而 批 評 , 我 們 針 對 的 , 是 政 府 的 外 傭 政 策 干 預 市 場 , 透 明 度 低 , 損 害 的 是 市 民 的 利 益 ! 有 些 人 認 為 聘 用 外 傭 的 家 庭 一 定 富 有 , 但 事 實 上 , 很 多 人 是 為 了 父 母 可 以 雙 雙 工 作 來 維 持 生 計 , 改 善 生 活 才 僱 用 外 傭 。 有 了 外 傭 分 擔 家 務 , 香 港 的 職 業 女 性 可 以 選 擇 投 入 勞 工 市 場 , 使 很 多 家 庭 受 惠 。 換 句 話 說 , 外 傭 服 務 不 是 像 紅 酒 名 車 般 的 奢 侈 品 , 而 是 對 整 體 社 會 經 濟 發 展 有 莫 大 裨 益 的 工 具 , 政 府 實 不 應 諸 多 掣 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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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27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2007 年 02 月 01 日
外 傭 被 檢 控 個 案 上 升

【 本 報 訊 】 本 港 有 超 過 20 萬 外 籍 家 庭 傭 工 , 保 安 局 數 字 顯 示 , 外 傭 犯 罪 被 檢 控 的 個 案 有 上 升 趨 勢 , 去 年 有 934 宗 , 較 前 年 增 加 8.4% , 其 中 雜 項 盜 竊 ( 322 宗 ) 及 店 舖 盜 竊 ( 136 宗 ) 已 佔 約 半 數 , 逾 期 居 留 的 檢 控 數 字 , 去 年 更 大 幅 增 加 66% 至 308 宗 。

多 犯 雜 項 盜 竊

保 安 局 局 長 李 少 光 昨 回 覆 立 法 會 議 員 書 面 提 問 時 表 示 , 去 年 外 傭 涉 及 的 控 罪 有 934 宗 , 同 期 外 傭 被 定 罪 的 個 案 則 有 930 宗 , 被 定 罪 人 士 的 刑 罰 , 由 罰 款 100 元 至 入 獄 三 年 六 個 月 不 等 。
外 傭 觸 犯 的 罪 行 以 雜 項 盜 竊 最 多 , 有 322 宗 , 其 餘 依 次 是 逾 期 逗 留 ( 308 宗 ) 、 店 舖 盜 竊 ( 136 宗 ) 及 非 法 工 作 ( 83 宗 ) 。 李 少 光 表 示 , 這 些 案 件 一 般 由 市 民 或 僱 主 舉 報 ; 在 入 境 事 務 處 各 管 制 站 截 獲 , 以 及 在 打 擊 非 法 勞 工 行 動 中 或 在 巡 查 時 發 現 。

他 指 出 , 正 如 處 理 其 他 申 請 來 港 工 作 簽 證 一 樣 , 政 府 現 時 並 無 規 定 外 傭 在 申 請 來 港 工 作 時 必 須 附 上 在 原 居 地 無 刑 事 紀 錄 的 證 明 。 外 傭 如 在 港 觸 犯 刑 事 罪 行 而 被 定 罪 , 入 境 事 務 處 會 把 有 關 資 料 記 錄 在 案 , 作 為 日 後 審 核 他 們 工 作 簽 證 或 延 長 逗 留 期 限 申 請 的 考 慮 因 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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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28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數 字 話 當 年 : 外 籍 家 庭 傭 工 數 字

07 年 ( 截 至 2 月 ) : 234,170 人

97 年 : 171,000 人

資 料 來 源 : 入 境 事 務 處

以 往 大 家 習 慣 統 稱 外 籍 家 庭 傭 工 做 「 菲 傭 」 , 惟 這 個 「 歷 史 任 務 」 明 年 可 望 交 由 「 印 傭 」 接 棒 。 入 境 處 資 料 顯 示 , 97 年 本 港 共 有 171,000 名 外 傭 , 截 至 今 年 2 月 增 至 234,710 名 , 其 中 以 02 年 的 237,110 最 高 。

細 看 當 中 數 字 , 10 年 來 菲 律 賓 傭 由 138,100 名 跌 至 121,410 名 , 反 觀 印 尼 傭 數 字 由 24,700 名 暴 升 至 105,490 名 。 香 港 印 傭 協 會 主 席 梁 慶 基 預 計 , 明 年 印 傭 數 字 將 會 超 越 菲 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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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2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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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5
外 傭 侵 犯 少 主 個 案

02/06

23 歲 印 傭 涉 嫌 把 弄 4 歲 少 主 陽 具 , 並 以 陽 具 磨 擦 自 己 的 胸 部 及 下 體

09/05

菲 傭 被 揭 發 趁 4 歲 男 少 主 大 解 時 , 手 其 下 體 , 導 致 男 童 下 體 腫 脹 , 32 歲 被 告 判 監 14 日

11/04

26 歲 印 傭 疑 與 巴 基 斯 坦 籍 男 友 在 僱 主 家 中 , 誘 使 2 歲 女 童 以 手 口 向 男 友 提 供 性 服 務

06/01

僱 主 以 針 孔 攝 錄 機 拍 下 20 歲 印 傭 狎 玩 2 歲 幼 子 下 體 的 惡 行 , 印 傭 被 判 入 獄 4 個 月
資 料 來 源 : 《 蘋 果 》 資 料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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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3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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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07 月 22 日
外 傭 僱 主 家 中 產 子

【 本 報 訊 】 荃 灣 麗 城 花 園 2 期 9 座 一 個 單 位 , 昨 晨 6 時 許 , 年 約 25 歲 的 外 籍 女 傭 在 工 人 房 內 突 然 胎 動 , 她 呼 叫 驚 動 女 僱 主 , 未 幾 誕 下 一 名 男 嬰 。 女 僱 主 震 驚 致 電 報 警 , 稍 後 由 救 護 員 到 場 剪 斷 臍 帶 , 母 子 平 安 送 院 檢 驗 。 女 僱 主 聲 稱 , 她 並 不 知 道 女 傭 懷 孕 。

懷 孕 期 間 不 得 解 僱

勞 工 處 發 言 人 稱 , 根 據 《 僱 傭 條 例 》 , 外 傭 按 連 續 性 合 約 受 僱 滿 40 星 期 , 及 向 僱 主 出 示 證 實 懷 孕 的 醫 生 證 明 書 , 通 知 僱 主 懷 孕 及 準 備 放 產 假 , 即 可 與 本 地 女 性 僱 員 一 樣 , 同 享 10 周 有 薪 產 假 , 產 假 期 間 並 可 領 取 相 等 於 工 資 五 分 之 四 的 薪 酬 。 其 間 除 非 外 傭 犯 嚴 重 過 失 , 僱 主 不 得 提 出 解 僱 , 否 則 即 屬 違 法 可 被 追 討 補 償 ; 而 僱 主 不 讓 懷 孕 僱 員 放 產 假 或 支 付 產 假 薪 酬 , 最 高 可 被 罰 款 5 萬 元 。 倘 若 外 傭 在 分 娩 日 或 分 娩 後 七 日 內 才 通 知 僱 主 分 娩 , 僱 主 仍 要 給 予 10 周 有 薪 產 假 。

香 港 家 庭 傭 工 僱 主 協 會 副 主 席 羅 軍 典 認 為 , 外 傭 可 與 本 地 傭 工 享 有 同 樣 的 生 育 保 障 是 對 僱 主 不 公 平 。 協 會 提 議 政 府 立 法 , 讓 僱 主 在 獲 知 外 傭 懷 孕 後 , 提 供 不 少 於 兩 個 月 的 特 惠 金 , 將 她 們 送 返 原 居 地 待 產 。

讀 者 麥 太 一 家 三 口 , 居 於 兩 層 獨 立 屋 , 一 直 有 聘 用 外 傭 。 她 說 : 「 其 實 我 唔 係 餐 餐 屋 企 食 飯 , 請 個 工 人 主 要 都 係 做 家 務 。 我 之 前 都 係 用 開x 成 介 紹 海 外 外 傭 ( 即 未 曾 在 港 工 作 外 傭 ) , 因 為 我 見 佢 成 日 賣 廣 告 , 話 工 人 有 培 訓 , 又 識 講 廣 東 話 , 上 一 個 佢 介 紹 都 冇 問 題 , 今 次 咪 又 搵 番 佢 , 點 知 出 事 ! 」

只 受 訓 兩 星 期

麥 太 表 示 , 新 來 印 尼 傭 工 甫 到 其 家 , 她 已 感 到 不 對 勁 。 「 我 一 接 工 人 返 屋 企 , 已 發 覺 佢 基 本 英 語 能 力 好 有 問 題 , 好 似 要 佢 校 細 煲 湯 個 火 , 已 經 好 簡 單 咁 講 三 次 , 問 清 楚 佢 係 咪 明 白 , 個 印 傭 話 OK 我 先 走 開 , 但 最 後 都 係 唔 識 做 ; 問 佢 點 解 唔 用 塊 海 綿 清 潔 布 抹 車 , 佢 就 淨 係 識 指 住 塊 海 綿 話 『 dot dot dot 』 , 原 來 佢 想 講 dirty ( 骯 髒 ) 但 係 唔 識 講 ; 煮 個 餐 蛋 , 講 明 要 煎 蛋 又 變 成 蛋 花 , 又 煮 到 糊 晒 ; 最 恐 怖 係 第 三 日 , 佢 直 頭 同 我 講 做 唔 掂 ! 」
她 不 滿 說 : 「 又 話 工 人 起 碼 培 訓 三 個 月 , 但 個 印 傭 話 佢 只 係 受 訓 過 兩 個 禮 拜 ! 家 唔 對 辦 又 冇 得 換 人 。 」

x 成 僱 傭 中 心 發 言 人 指 出 , 麥 太 是 參 與 海 外 外 傭 計 劃 , 合 約 已 列 明 不 能 轉 換 本 地 外 傭 。 她 說 : 「 個 印 傭 英 文 唔 錯 , 佢 之 前 新 加 坡 做 過 五 年 。 培 訓 方 面 由 當 地 代 理 負 責 , 一 般 由 一 至 三 個 月 不 等 , 但 呢 位 印 傭 因 為 回 鄉 , 失 去 聯 絡 , 只 夠 時 間 受 訓 兩 個 禮 拜 , 不 過 海 外 外 傭 來 港 只 要 求 有 兩 年 家 傭 經 驗 , 但 佢 就 有 五 年 , 所 以 培 訓 時 間 短 都 應 該 問 題 唔 大 。 」

答 應 逐 步 改 善

發 言 人 指 出 , 印 尼 外 傭 因 教 育 程 度 低 , 普 遍 較 為 「 單 純 」 。 她 說 : 「 佢 常 識 可 能 唔 足 , 又 唔 識 主 動 去 問 點 做 , 需 要 長 適 應 期 。 而 麥 太 接 走 個 外 傭 第 三 日 就 投 訴 , 公 司 已 前 後 三 次 接 見 個 印 傭 了 解 , 佢 都 承 認 係 有 粗 心 大 意 , 寫 埋 悔 過 書 , 應 承 逐 步 改 善 。 就 算 客 人 一 定 要 換 , 最 好 都 等 個 新 外 傭 接 替 到 先 炒 舊 個 , 影 響 會 細 ! 」
檔 案 編 號 : 032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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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32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2006-04-15
「 艇 仔 介 紹 所 」 質 素 無 保 障

【 本 報 訊 】 本 港 有 二 十 二 萬 海 外 女 傭 , 但 原 來 不 少 是 透 過 外 傭 「 艇 仔 介 紹 所 」 轉 介 給 僱 主 。 根 據 香 港 僱 傭 代 理 協 會 資 料 , 全 港 有 大 約 九 百 五 十 間 向 勞 工 處 登 記 的 外 傭 介 紹 所 , 但 當 中 只 有 三 分 一 獲 本 國 駐 港 領 事 館 認 可 , 他 們 才 可 安 排 外 傭 來 港 , 該 會 主 席 張 結 民 指 僱 主 在 不 知 情 下 透 過 「 艇 仔 介 紹 所 」 聘 用 外 傭 , 外 傭 質 素 不 會 獲 得 保 障 。

張 指 出 , 本 港 法 例 無 規 定 外 傭 介 紹 所 必 須 獲 本 國 領 事 館 認 可 , 但 他 們 無 認 可 便 不 獲 外 國 批 准 安 排 當 地 傭 工 來 港 工 作 , 這 些 艇 仔 介 紹 所 於 是 透 過 向 僱 主 與 外 傭 收 取 佣 金 圖 利 。 印 傭 艇 仔 介 紹 所 以 二 千 元 代 價 向 獲 領 事 館 認 可 的 介 紹 所 買 「 人 頭 」 , 向 僱 主 推 薦 。

張 坦 言 所 有 獲 認 可 的 介 紹 所 已 加 入 該 會 , 該 會 近 月 亦 有 派 人 「 放 蛇 」 打 擊 違 規 會 員 , 年 初 至 今 已 有 數 間 被 揭 發 違 規 向 艇 仔 介 紹 所 「 賣 人 」 的 認 可 介 紹 所 , 遭 印 尼 駐 港 領 事 館 吊 銷 牌 照 , 其 中 有 多 次 違 規 的 會 員 更 被 領 事 館 永 久 除 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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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36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2006-04-14
自 行 選 聘 較 有 保 障

香 港 家 庭 傭 工 僱 主 協 會 副 主 席 羅 軍 典 指 出 , 通 過 外 傭 介 紹 所 聘 請 外 傭 , 出 現 「 傭 」 不 對 辦 情 況 很 普 遍 , 只 能 選 擇 較 具 規 模 公 司 , 希 望 較 有 保 障 , 更 積 極 的 是 自 行 選 聘 外 傭 。

羅 軍 典 說 : 「 我 最 近 十 幾 年 都 唔 經 介 紹 公 司 , 自 己 請 。 僱 主 可 以 去 超 級 市 場 登 廣 告 或 搵 外 傭 介 紹 。 之 後 要 親 自 同 個 外 傭 面 試 , 了 解 佢 經 驗 外 , 更 重 要 係 同 佢 舊 僱 主 接 觸 , 了 解 外 傭 過 去 工 作 情 況 , 同 時 要 根 據 份 舊 合 約 資 料 , 核 實 呢 位 舊 僱 主 身 份 , 以 防 由 他 人 冒 認 , 推 薦 外 傭 。 」

「 招 請 外 傭 DIY 」
羅 軍 典 強 調 , 這 種 「 招 請 外 傭 DIY 」 手 續 很 方 便 。

羅 軍 典 接 解 釋 : 「 外 傭 曾 經 香 港 做 過 , 自 然 知 道 點 樣 佢 國 家 , 申 請 再 香 港 工 作 手 續 , 唔 係 叫 佢 去 問 同 鄉 都 一 定 知 。 僱 主 根 本 連 領 事 館 都 唔 使 去 , 只 要 個 外 傭 有 齊 佢 自 己 國 家 發 出 文 件 , 僱 主 就 可 以 自 己 向 入 境 事 務 處 申 請 聘 用 外 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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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38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size=large]廿幾個外傭團體?除了外傭僱主無份去...

今 年 35 宗 外 傭 僱 主 被 檢 控
【 本 報 訊 】 勞 工 處 今 年 首 八 個 月 成 功 檢 控 外 傭 僱 主 違 反 《 僱 傭 條 例 》 個 案 共 有 三 十 五 宗 , 已 超 過 去 年 全 年 的 三 十 三 宗 ; 此 外 , 有 兩 間 職 業 介 紹 所 因 在 介 紹 外 傭 工 作 時 , 濫 收 費 用 和 違 反 《 入 境 條 例 》 而 被 吊 銷 牌 照 , 該 處 將 於 下 月 二 日 及 九 日 , 分 別 在 銅 鑼 灣 維 多 利 亞 公 園 和 中 區 皇 后 像 廣 場 舉 行 外 籍 家 庭 傭 工 資 訊 博 覽 會 , 以 提 高 外 傭 對 自 己 權 益 的 認 識 。

入 境 處 及 勞 工 處 昨 日 聯 同 二 十 五 個 外 傭 工 會 和 非 政 府 機 構 舉 行 圓 桌 會 議 , 藉 此 加 強 政 府 與 外 傭 團 體 的 聯 繫 。 經 濟 發 展 及 勞 工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張 建 宗 於 會 後 表 示 , 要 成 功 檢 控 違 法 的 僱 主 , 有 賴 被 剝 削 的 外 傭 挺 身 出 任 控 方 證 人 , 然 而 很 多 外 傭 在 民 事 索 償 個 案 得 到 解 決 後 , 往 往 不 願 挺 身 作 證 。

可 安 排 外 傭 回 港 作 證
針 對 有 關 問 題 , 勞 工 處 已 制 訂 政 策 , 在 有 需 要 時 為 已 返 回 家 鄉 的 外 傭 提 供 旅 費 和 住 宿 , 讓 她 們 回 港 作 證 , 該 處 去 年 亦 曾 安 排 一 名 已 返 回 印 尼 的 外 傭 回 港 , 出 任 一 宗 短 付 工 資 案 件 的 控 方 證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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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5-17 00:42 |只看該作者

Re: 《新聞資料》暫時請勿回應(完成後開放發言)

呢編係BK會員silvia_ng 寫道:06-09-09 發表
香 港 印 傭 協 會 主 席 梁 慶 基 亦 認 為 (呢位乜水?), 印 傭 既 勤 力 又 忠 心 , 即 使 學 習 能 力 較 菲 傭 慢 , 但 時 間 可 彌 補 不 足 (三年又三年, 三年又三年), 「 我 見 過 有 印 傭 , 佢 見 僱 主 經 濟 環 境 唔 掂 , 都 會 好 體 諒 (係唔係即係唔洗比?), 計 工 資 時 唔 會 咁 斤 斤 計 較(你意思係唔係underpaid佢地都會好lum) 。 」
香 港 家 庭 傭 工 僱 主 協 會 副 主 席 羅 軍 典 則 認 為 , 菲 傭 的 學 習 能 力 較 高 , 加 上 英 語 水 平 比 較 好 , 可 以 訓 練 小 朋 友 英 語 , 至 於 懂 廣 東 話 的 印 傭 , 則 較 為 適 合 照 顧 年 長 人 士 。
外 傭 是 家 中 一 部 份 , 其 操 守 十 分 重 要 , 記 者 統 計 自 04 年 至 今 , 涉 及 印 、 菲 兩 國 傭 工 虐 待 少 主 或 竊 取 主 人 財 物 未 判 或 已 定 罪 個 案 , 兩 者 分 別 約 20 宗 。 梁 慶 基 (呢位乜水?)強 調 , 犯 事 外 傭 只 是 少 部 份 害 群 之 馬(係唔係得咁少?有幾多未經報導?) , 呼 籲 僱 主 不 要 過 份 憂 慮 。 (呢條份樣講野好白痴, 好想當面小小佢, 做父母, 唔憂慮就有鬼。)



網 友 不 愛 印 傭
網 友 則 對 印 傭 評 語 較 差 , 親 子 王 國 討 論 區 內 , 網 友 jollydophin 說 : 「 對 住 佢 ( 印 傭 ) 火 都 埋 , 洗 五 人 碗 要 洗 個 幾 鐘 , 每 日 去 N 次 toilet , 每 次 半 個 鐘 。 」
網 友 可 愛 蘭 子 亦 在 網 誌 中 表 示 : 「 我 有 經 驗 請 過 兩 個 印 傭 , 都 激 到 紮 紮 跳 。 」

以上紅色字都係小女子有感而發。好懷疑呢條友係咩料? 佢係唔係開印傭介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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