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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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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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5-15 10:0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appy26 於 14-5-15 16:23 編輯

我家工人好衰,決定炒佢,想8月頭叫佢走,佢2011年12月4日開始工作,已續了一次約,但未返菲律賓放假,佢說想7, 8月先放,故佢應該有14日大假未放的。
因第一次炒工人,想問以下問題:

1. 如我想提早一個月前通知佢走,咁我是否7月4日給佢離職信,跟住可否再扣14日假,咁佢7月21日就可走。我只需於7月4日給佢一個月糧,然後佢走個日給佢機票即可?

2. 如我想叫佢即走,咁我是否8月4日當天給佢簽離職信,及付$4010(一個月糧) + $1871.3($4010/30X14日假) + 機票,我有計錯嗎?

3. 佢上一份合約未返菲律賓,我要不要給多一張機票給她? 即一張來回菲律賓機票及一張返回菲律賓機票?

4. 請問有沒有購買便宜機票的好介紹?

5. 到我炒佢時我會公開佢的衰野,我是否可以在BK公開佢既名、PASSPORT資料?合法嗎?可否教我如何REPORT到入境處佢既工作情況,不想佢遺害人間!!

如果我可以安排到人幫手,我都唔會忍到8月,不過真係冇法,題外話一句,要請工人真係好慘,佢做得好當正自己中獎,做得唔好就每日擔驚受怕,尤其有細路仔係屋企更驚,真係覺得自己好慘。

希望大家可以解答我既問題,感激!!!!!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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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陪月勳章


2#
發表於 14-5-15 10:11 |只看該作者
回覆 happy26 的帖子

你可以寫信傳真或者email 到入境處,報告情況,她會留下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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