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人要[坦承]相處是正確的,問題係理解上的問題。
婚前的坦承:
應該係結婚前,不要修飾自己的性格/喜好,等雙方係互相了解的情況下,考慮對方能否共同生活,建立一個家庭。
婚後的坦承:
因為家是倆人共同建立的,所以在作任何決定/自身行為前,都要先想一想對方是否可以接受,當然時間許可下,還是先取得共識才進行,否則,在行事前就要三思對方的感受,如果都認為是對方可接受的情況下,便可以先做,後告知。
如果每事都這樣三思才進行,又怎會有,坦白後會帶來反效果的事情發生呢?
原文章由 小必理痛 於 07-11-22 14:28 發表
乜野叫坦承先?如果咁單純話坦承=大家唔可以有秘密,呢D唔係坦承囉。
我只係覺得,大家相處,唔應該仲要係對方面前表現D乜野或收埋一D野,只係要坦坦蕩蕩咁做番自己,大家對彼此嘅缺點要互相遷就。
仲有就係,我覺得而家D人嘅包容能力低左,呃對方當然唔係一件好事,但如果一件事係無心呃對方但無傷大雅嘅,我覺得唔應該將呢D焦點放到咁大,如果唔係真係會好辛苦。呃,其實都係相處嘅一種藝術,如果Handle得好,確實真係可以維持到大家嘅和諧。當然,大家會認為我係度講歪理,但一天到頭,有邊個冇被大大小小嘅事情呃過?唔好講夫妻之間個一種,政客都係靠個呃字搵飯食,贏盡大家嘅選票啦!係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