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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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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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8-1-7 17:2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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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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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8-1-7 17:31 |只看該作者
0甘即係無得羅?


個案二:范女士之內地弟婦早前來港生產,並擬將初生女交范女士照顧。

查詢:姪女在港出生,可否申請綜援金以解決在港之生活所需?

解答: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倘申請人與家人同住,須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該署職員審查時會計算申請家庭成員的收入及資產總值,以決定家庭是否符合資格領取綜援。如內地夫婦打算安排在港出生子女與親友同住,親友應履行全面照顧及監護責任,而內地夫婦亦須承擔子女在港生活經濟開支,或與照顧親友就子女生活作經濟安排。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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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8-1-7 17:35 |只看該作者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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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目開學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4#
發表於 08-1-7 17:37 |只看該作者
咁就好囉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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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BK Milk勳章


5#
發表於 08-1-7 17:4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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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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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08-1-7 19:13 |只看該作者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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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08-1-7 19:33 |只看該作者
好難講,社處日日都幾廿單酌情權案例,呢d人開始申請時,d酌情權案例咪分分鐘躍升過百個百份點囉....

如果唔係香港人辛辛苦苦儲埋個1000億儲備點同你fing得晒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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