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支持. 
其實都可以成立籌委會先, 再攞參加者名單, 再決定是否需要split開兩, 三個party.
原文章由 kerkermui 於 08-1-10 14:26 發表 
其實.. 我參加過2-3次bb party
發覺.. 多過二三十個family.. 其實已經無乜意思, 就算俾你100個, 你都影唔到大合照, 又唔會識到人, 真係攞黎搞架! 搞手又辛苦喎
至於搵sponsor.. 我地可唔可以當1個organization搞幾 ...
我時刻都記掛著我那未能來到世上的bb,
他永遠在我心裡某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