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言, 良心話不聽, 被控卻話別人有其他目的!
文明一點, 犯法就敢於接受法律制裁吧! 好嗎? 
警方就六月兩次衝擊立法會事件,徵詢法律意見後,控告至少十九名示威者。社運人士葉寶琳指,包括她在內,有十八人被起訴,控罪包括非法集結、強行進入及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等,下周四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當中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被控三項罪名,警員下午到他在沙田的住所,將他拘捕,帶返沙田警署。
另一名十五歲少年懷疑涉及在網上流傳衝擊立法會的指南,被控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下月八日應訊。黃浩銘認為,警方現時決定起訴是有政治目的,是要恐嚇香港人,不要參加即將的罷課和佔中。
警方強調,執法行動絕無任何政治考慮,或與其他可能發生的公眾活動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