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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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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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8-3-13 01:24 |只看該作者
1) 如有以下情況,僱主可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僱傭合約─ (由2000年第51號第2條修訂)
(a) 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i) 故意不服從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
(ii) 行為不當,與正當及忠誠履行職責的原則不相符;
(iii) 犯有欺詐或不忠實行為;或
(iv) 慣常疏忽職責;或
(b) 僱主因任何其他理由而有權根據普通法無須給予通知而終止合約。
(2) 僱主無權以僱員參加罷工而根據第(1)款終止其僱傭合約。 (由2000年第51號第2條增補)

回覆:D工人好醒, 佢地會去勞工處告你, 而勞工處又會偏幫僱員, 除非佢偷錢, 否則勞工處會叫你地和解. 而且工人在正常情況下要14日返家鄉, 佢地一定會去勞工處告你, 佢地因為有case係身, 可以留响HK耐D,再搵老襯請佢
況且勞工處會叫你在weekday interview, 你要專登請假, 好煩!
除非你有好實則的証據啦!

這其實很易處理。只要在炒之前做夠預備便可以。跟據勞工法律 57章9節1條第4點慣常疏忽,只要平日外傭出錯時,馬上發出警告信,當夠三至五封警告信便可馬上炒人。就算要告,你也有足夠証據。
P.S:每次出警告信時,記緊要外傭簽名,表示他知道你已作出警告。出信的理由有很多,例如屢次在工作時間使用電話,財物損壞,不禮貌的說話或面色,工作表現未如理想……等等。簡單說,我們上班時老闆的招數,都可用於外傭身上。

[ 本文章最後由 31777685 於 08-3-13 21:49 編輯 ]


珊瑚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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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8-3-13 08:51 |只看該作者
D工人好醒, 佢地會去勞工處告你, 而勞工處又會偏幫僱員, 除非佢偷錢, 否則勞工處會叫你地和解. 而且工人在正常情況下要14日返家鄉, 佢地一定會去勞工處告你, 佢地因為有case係身, 可以留响HK耐D,再搵老襯請佢

況且勞工處會叫你在weekday interview, 你要專登請假, 好煩!

除非你有好實則的証據啦!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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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3#
發表於 08-3-13 11:45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31777685 於 08-3-13 01:24 發表
1) 如有以下情況,僱主可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僱傭合約─ (由2000年第51號第2條修訂)
(a) 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i) 故意不服從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
(ii) 行為不當,與正當及忠誠履行職責的原則不相符;
...



邊有咁易丫....佢偷錢/打斧頭,要好大量先得,仲要有晒證據,不誠實既話,唔係講少少大話就可以炒佢唔駛補,樣樣都要係大大獲先得,我影到個工人污糟,用手食飯,將d手指放晒入口,再係度摸下呢舊,摸下果舊,比晒口水我食,我都唔敢同佢玩,補錢比佢走算


珊瑚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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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8-3-13 12:0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我地好無保障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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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08-3-13 12:37 |只看該作者
我上次就錄低咗工人自己認衰咗d 好seriours ge 錯, 唔駛一個月通知就抄佢.


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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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08-3-13 21:52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Sindy 於 08-3-13 11:45 發表



邊有咁易丫....佢偷錢/打斧頭,要好大量先得,仲要有晒證據,不誠實既話,唔係講少少大話就可以炒佢唔駛補,樣樣都要係大大獲先得,我影到個工人污糟,用手食飯,將d手指放晒入口,再係度摸下呢舊,摸下果舊,比晒口水我食, ...


記著,炒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你不會因為一件小事便會炒佢。通常也是因為很多不同的小錯而有炒佢的打算。最好就每件小錯都出警告信,之後便可以1.4條炒人。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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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08-3-13 22:09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31777685 於 08-3-13 21:52 發表

記著,炒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你不會因為一件小事便會炒佢。通常也是因為很多不同的小錯而有炒佢的打算。最好就每件小錯都出警告信,之後便可以1.4條炒人。 ...


「只要平日外傭出錯時,馬上發出警告信,當夠三至五封警告信便可馬上炒人」~~ 你何出此言呢?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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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08-3-14 16:38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SandraLo 於 08-3-13 22:09 發表


「只要平日外傭出錯時,馬上發出警告信,當夠三至五封警告信便可馬上炒人」~~ 你何出此言呢?


我這樣問是因為當中涉及很多寫信/用詞技巧, 如你這樣說, 媽咪照住做會很容易中招!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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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08-3-14 17:00 |只看該作者
這是之前bk 媽咪提供的
http://www.hkemployergb.net/new_page_44.htm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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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目開學勳章


10#
發表於 08-3-14 17:01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31777685 於 08-3-13 21:52 發表


記著,炒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你不會因為一件小事便會炒佢。通常也是因為很多不同的小錯而有炒佢的打算。最好就每件小錯都出警告信,之後便可以1.4條炒人。 ...

唔能夠理解你呢個point係邊度學番o黎?
我地同勞工處開幾次會,佢地都企硬有關一個月通知呢樣o野,我唔明白你係度講簽警告信可以炒,有咩根據?


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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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08-3-15 14:12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winnie_sh 於 08-3-14 17:01 發表

唔能夠理解你呢個point係邊度學番o黎?
我地同勞工處開幾次會,佢地都企硬有關一個月通知呢樣o野,我唔明白你係度講簽警告信可以炒,有咩根據?


是根據香港普通法,第五十七章九條。內容如上文。

你下次開會時,不妨問下如果僱員慣常疏忽職責,故意不服從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等情況,是否可以馬上解僱?佢地企硬是根據什麼?

你返工時,一般也是收夠三封警告信便會馬上被解僱。這同樣是根返勞工法。

簽警告信,便是她犯錯的証明。當有一定數量的犯錯証明便可以用慣常疏忽職責/行為不當的理由解僱。


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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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08-3-15 14:18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ling0323 於 08-3-14 17:00 發表
這是之前bk 媽咪提供的
http://www.hkemployergb.net/new_page_44.htm


謝謝,很有用的資料。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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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08-3-15 14:31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ccbeauty 於 08-3-13 12:37 發表
我上次就錄低咗工人自己認衰咗d 好seriours ge 錯, 唔駛一個月通知就抄佢.


好seriours ge 錯, 是點錯法呢?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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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08-3-15 16:10 |只看該作者
Just one more point to remind all mummies,

if you really terminate them, they can go to philiphine consulate to report a complain to you, and then next time when you want to employ another one or extend another contract with your maid, then you will know you have been blacklist from the consulate without any reason (once you got somebody file a complaint to you) unless you go to the consulate to explain what happen, they will remove you name from the black list if your explain is ok otherwise sorry! or you hire the indonesia maid! Be carefull!!!

Like the case of The singer Jacky cheung!!!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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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15#
發表於 08-3-15 20:46 |只看該作者
In fact, if both side agreed with terminating without notice and signed an agreement as evidence, then it should be fine to labour dept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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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08-3-15 21:00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31777685 於 08-3-15 14:12 發表


是根據香港普通法,第五十七章九條。內容如上文。

你下次開會時,不妨問下如果僱員慣常疏忽職責,故意不服從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等情況,是否可以馬上解僱?佢地企硬是根據什麼?

你返工時,一般也是收夠三封警告信便會馬上被 ...


你有權炒佢時以任何理由而唔跟勞工法例而唔補錢比,佢亦有權係勞工處以你唔補足比佢為借口而告你,到底成唔成立,就好睇個仲栽官信邊個啦

如果你返工時,比人用三封警告信炒你,你都可以告佢唔補足比你,呢個係你既權利,都係一樣,我聽過一個情況,個顧員每日都遲到五分鐘,比個顧主出警告信,出左三封,大概係話佢係試用期後,連續三個月都遲到,三封警告信都無改善,結果係個顧主都要賠錢比個顧員,除非個顧員係好嚴重既過失,eg.疏忽導致有傷亡,犯左形事罪...唔係個官係唔會理你乜理由,都係保障左個顧員先,佢會覺得除左重大理由外,都要比時間/錢個顧員去另尋新工,因為人地都要飯,果時就係個官咁話我聽啦,所以我而家醒左,新黎個工人有乜唔妥,我就比一個月通知佢,跟手佢實話唔好,我就話你係呢個月內如果工作可以令我滿意既話,我會考慮取消呢封一個月通知,咁佢有個希望,我諗會醒醒定定,係博炒既話,都即時比佢走啦,唔係既話,就算我要換人,我都唔駛即刻無人用,我又可以用多佢一排,補都唔駛補足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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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08-3-15 21:24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31777685 於 08-3-15 14:12 發表
是根據香港普通法,第五十七章九條。內容如上文。
你下次開會時,不妨問下如果僱員慣常疏忽職責,故意不服從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等情況,是否可以馬上解僱?佢地企硬是根據什麼?
你返工時,一般也是收夠三封警告信便會馬上被 ...


我地依家就係想講 :好似你咁去解呢條法例, 就會中招 !

唔須要同勞署開會時問, 你試吓打去hotline, 接電話嗰個都會話你知, 法例冇話三封警告信可以炒唔駛補錢 !

簡單啲舉個例 :
(a) 有個僱員做咗半年, 經常遲到10-15分鐘 (或在office hour講15分鐘電話), 老闆唔高興, 於是即炒咗佢, 你估個老闆有冇補錢 ?
(b) 有個僱員做咗半年, 經常遲到10-15分鐘, 老闆唔高興, 出第一封警告信俾佢, 話我警告你唔好再遲到, 一星期後, 個僱員又遲到, 於是老闆出第二封警告信俾佢, 話我嚴重警告你唔好再遲到, 但再過一星期, 佢都重遲到, 於是老闆再出第三封警告信俾佢, 你再遲到同唔聽我話, 我就炒你!一星期後, 佢都係當個老闆冇到, 被人即炒, 你估可唔可以唔補錢?

寫完呢個例子, 我都有少少驚添..... 因我每日响office上BK都唔止廿分鐘, 重要係長開住嗰隻!

Remarks :
唔好意思, 我打字太慢, 開始時未睇到Sindy個post, 早知用另一個example!

[ 本文章最後由 SandraLo 於 08-3-15 21:33 編輯 ]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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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18#
發表於 08-3-15 21:59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SandraLo 於 08-3-15 21:24 發表


我地依家就係想講 :好似你咁去解呢條法例, 就會中招 !

唔須要同勞署開會時問, 你試吓打去hotline, 接電話嗰個都會話你知, 法例冇話三封警告信可以炒唔駛補錢 !

簡單啲舉個例 :
(a) 有個僱員做咗半年, 經常遲到10-15 ...


唔好話出三封,出十封都係咁講,因為打爛人地既飯碗係好嚴重既野..........

你都好有耐力喎.......24分鐘??


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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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08-3-16 00:26 |只看該作者
就遲到被炒的事,早前已有案例。大概是一公務員經常遲到,在多次警告後被炒。最終是僱主勝訴。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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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08-3-16 17:24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31777685 於 08-3-16 00:26 發表
就遲到被炒的事,早前已有案例。大概是一公務員經常遲到,在多次警告後被炒。最終是僱主勝訴。


唔係化...... 你攞見哂報d 公務員案例黎同工人比? 炒得公務員睇怕都有哂人證物證警告兼問埋律師至action啦吓話!咁炒家傭案例你又知幾多?你覺得BK d 僱主可以做得足政府做的嚟炒人?而呢一切就係你所講嘅三封警告信搞得掂?

我無意同你响度爭拗落去, :( 我只担心真係有人信你..... 當年我花大量時間去做天書上面嘅「點部署出警告」, 就係因為唔想媽咪中招, 依家你專登開個topic, 實牙實齒咁話出三封警告信就可以炒人唔駛補錢, 我唔駁的話, 咁之前d 時間咪白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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