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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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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4-6 11:13 |只看該作者
聘名大狀陳志海反擊 2008年4月6日

【明報專訊】未滿13歲便簽約英皇娛樂晉身娛樂圈、受到公司重點栽培的女藝人梁洛施(Isabella),遭英皇指其違約入稟追究,有關入稟狀昨日曝光,顯示梁洛施早於上月27日已透過律師去信英皇,單方面宣稱合約無效,並有意拒絕繼續履行合約,英皇於是入稟反擊,除索償外亦禁制梁洛施與任何人在娛樂圈內合作。英皇是次聘用業內名聲甚盛、善打民事官司的著名大狀陳志海代表,顯出強陣以待、志在必勝的姿態。

原告英皇娛樂(香港)有限公司於周四入稟高等法院,並以梁洛施位於薄扶林碧瑤灣的住址為被告人地址。

梁上月底提合約無效

被告梁洛施(Leong Luisa Isabella,前稱梁洛瑤及Nolasco Da Silva Luisa Isabella),上周初曾現身紐約,現時未知身在何方。記者昨日嘗試聯絡梁洛施的經理人霍汶希,但至截稿前未有回應,而英皇集團老闆楊受成昨晚出席晚宴時,對有關官司三緘其口。

據入稟狀指出,英皇與梁洛施分別於2001至06年簽下5份合約,當中包括唱片合約及藝員承諾書,分別由梁本人或由其監護人所簽訂。上月27日,梁洛施透過事務律師去信英皇,聲稱有關合約「no longer enforceable(不再強制執行)」,顯示無意圖繼續履行合約,令原告蒙受損失,遂向梁索取賠償,但未有列明金額。

索取賠償未定金額

入稟狀亦向法庭申請頒令,禁制梁洛施在娛樂圈內與任何人或公司合作,包括電影、電視、現場表演及任何形式的商業宣傳,直至英皇與其合約期屆滿為止。

當年未滿13歲便與英皇簽下20年長約的梁洛施,若英皇成功申請禁制令,即現年僅19歲的Isabella要待2021年才可繼續發展其娛樂事業。英皇與律師擬定有關禁制令,似要杜絕她繼續在娛樂圈謀生,亦算是對決意離開該公司的Isabella最大「懲處」。

有報道指梁洛施早於上周已向法庭提出呈請,申請頒令合約無效,但法院並未有相關紀錄。

去年底外界盛傳電訊界鉅子李澤楷斥2億為梁洛施「贖身」,此後梁的經理人霍汶希亦證實未能與梁洛施聯絡,對方拒絕任何工作安排,及至上周日梁洛施被傳媒攝得與國際影星楊紫瓊,偕楊未婚夫一同於紐約高級餐廳用膳。

【案件編號﹕HCA5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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