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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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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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8-5-8 15:4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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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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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8-5-8 16:2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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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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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8-5-8 16:23 |只看該作者
agree with蔡子強!!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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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8-5-8 16:56 |只看該作者
贊成!

原文章由 cityowl 於 08-5-8 15:41 發表
10多年前,當保釣運動一度在香港鬧得火熱的時候,很多朋友都曾聽過一位名叫井上清的日本學者,他曾著書論證釣魚台列島的主權屬於中國,這本書後來被翻譯成中文,先後由本港「七十年代」及「天地出版社」出版,為本港保釣分子打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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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08-5-8 16:5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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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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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08-5-8 16:57 |只看該作者
我都有呢個同感.....好痛心!

原文章由 KITKITDaddy 於 08-5-8 16:21 發表
當天睇電視新聞報導, 從畫面上看到一大班打住愛國旗號的市民對和平示威者的粗暴行動, 真是覺得好恐怖! 其實愛國之心, 誰個沒有呢~~ 何必中國人打中國人呢!! 突然間想起89年六月四, 同埋文化大革命這兩段歷史!!:bashf ...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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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08-5-8 17:12 |只看該作者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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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08-5-8 22:42 |只看該作者
反對近日在火炬日和平示威的言論,有些人如以事論事的表達反對,其實是好的,因為自由言論,必有正反.
但有人每每宣之言語暴力,或惡毒的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辨稱是自由言論,看後不無唏噓,
雙重標準,雙重人格,可悲乎.
現在我彷似在等待,等,等那一天來;莫道你心痛不可耐,我心更哀。若問我想找的所在,找,找我的將來。為著我心中的希望,生命已擲門外。看著這如病染的祖國,誰亦要奮起叫嚷!放下眼前原屬我的一切,五月的陽光在照耀. 8964


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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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08-5-9 02:13 |只看該作者
「我們千萬不可以把不同政見,以及對國家不忠,兩者混為一談﹗」

這句話當然沒錯,但把被麥卡錫誣陷的忠良,來比喻作陳小姐,這邏輯便大有問題。

"要求討論西藏問題,我看不到為何一定等於是賣國賊"

中央也跟達賴討論西藏問題,但討論歸討論,中央決不容許西藏獨立。
高舉雪山獅子旗,便是鼓吹藏獨。
外國人、西藏人高舉雪山獅子旗,他們只算是藏獨份子。
但陳小姐作為中國人,卻在國土上高舉雪山獅子旗,這樣一個支持分裂國家領土的人,不算是賣國賊?
(我認為陳小姐由始至終不會視自己為中國人,可惜用上中國人的名字,披上了中國人的皮膚!!)

陳小姐的行為,當然不能與被麥卡錫誣陷的忠良混為一談!

"司徒華20年來堅持平反六四;何俊仁這麼多年來為慰安婦、索償、反對篡改侵華歷史"。他們沒有被稱為賣國賊,因為國人/港人也有良知,能分辨忠奸,他們更不應比作陳小姐!!!

早前,全球華人抗議CNN Jack Cafferty的侮辱華人言論!

全球華人都錯了嗎?Jack Cafferty也有他的言論自由!

為甚麼我們這些全球華人,會對Jack Cafferty這樣不寬容呢??

未知高級知識分子是否也包容了Jack Cafferty說華人是暴民和匪徒的"政見"呢?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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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08-5-9 08:53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toystory 於 08-5-9 02:13 發表
「我們千萬不可以把不同政見,以及對國家不忠,兩者混為一談﹗」

這句話當然沒錯,但把被麥卡錫誣陷的忠良,來比喻作陳小姐,這邏輯便大有問題。

"要求討論西藏問題,我看不到為何一定等於是賣國賊"

中央也跟達賴討論西藏問題,但 ...


好,你分析得好好!有些人把陳小姐美化成救國救民的偉大革命家.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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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08-5-9 08:57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toystory 於 08-5-9 02:13 發表
外國人、西藏人高舉雪山獅子旗,他們只算是藏獨份子。
但陳小姐作為中國人,卻在國土上高舉雪山獅子旗,這樣一個支持分裂國家領土的人,不算是賣國賊?


你的意思難道西藏人也不是中國人?
這言論也是"支持分裂國家領土"哩!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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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08-5-9 09:0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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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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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08-5-9 10:0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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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08-5-9 10:0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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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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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08-5-9 10:24 |只看該作者
要示威嘛!
唔好在聖火傳送路線示威囉!
要平返六四嘛!
唔好在聖火傳送路線要求平反囉!
要舉旗咩!
唔好在聖火傳送路線舉旗囉!
如部半夜三更走去和合石做就最適合喇!
夜來幽夢忽還鄉, 小軒窗,正梳妝。 相對無言,惟有淚千行, 料得年年腸斷處、 明月夜、短松崗!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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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08-5-9 10:29 |只看該作者
和合石


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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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08-5-9 13:29 |只看該作者
請分清楚:

言論自由=有發表意見的自由.

言論自由≠有用言語侮辱別人的自由. [完全正確]

言論自由≠有用言語支持分裂國家領土的自由.

陳小姐是用言語 + 行為支持分裂國家領土,請不要與言論自由混為一談!

[ 本文章最後由 toystory 於 08-5-9 13: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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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08-5-9 16:4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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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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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08-5-9 22:47 |只看該作者
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

原文章由 cityowl 於 08-5-8 15:41 發表
蔡子強: 不可以把不同政見,以及對國家不忠混為一談

10多年前,當保釣運動一度在香港鬧得火熱的時候,很多朋友都曾聽過一位名叫井上清的日本學者,他曾著書論證釣魚台列島的主權屬於中國,這本書後來被翻譯成中文,先後由本港「七十年代」及「天地出版社」出版,為本港保釣分子打下一口強心針。

井上清教授的故事

當時大家都認為井上清教授堪稱日本的良心,事實上,他幾十年來一直受到日本右翼分子辱罵,指摘他是「賣國賊」,甚至出言恐嚇,令他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亦多番遭出版社拒絕出版其研究成果,但仍無怨無悔,堅持在民族立場及一己良心兩者之間,義無反顧地作出了選擇。當時很多香港人都為他擊節喝采,亦不齒那些迫害他的日本人打壓言論自由,認為是軍國主義的表現,看不起這部分暴民的國民素質。

井上清教授在2001年逝世,但至今仍被很多中國人視為朋友,認為學術自由、言論自由,本當如此。

上周五,當香港全城為迎接奧運聖火,而弄得民族主義熱火朝天時,一些支持「西藏自決」的人士,如港大女生陳巧文,走到火炬接力長跑沿途地點,表達異見聲音,亦有民陣及支聯會人士到場,要求平反六四、保障人權等。不料,卻遭受一些愛國「憤青」以粗言穢語侮辱,用五星旗杆、雨傘甚至拳頭拍打,以及吐口水,斥罵他們是西方走狗、賣國賊。翌日,多份報章都有就此作出報道,相信應不會是一面之詞。近日,陳巧文更遭受網上暴力的圍剿。

看了後委實感到痛心,只期望這不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所做,因為香港這塊土地,曾經被認為即使沒有民主,但仍然是一處有自由、懂得包容的地方。但願不會回歸後短短10年,便大大褪色。

愛國主義當然沒有什麼不對,到場迎接及支持奧運聖火,自然亦都一樣。但如果熱血上腦、熱火掩眼到一個地步,把所有異見聲音,一棍子扣死為走狗、賣國賊,完全不講道理,甚至訴諸吐口水、肢體衝突等暴力,這豈不是比起前述我們看不起的那部分日本人,更加不堪,與當年的「義和團」,又有什麼分別﹖

有言在先,我不是要把西藏和釣魚台兩者相提並論,只是想指出,在愛國主義下,得時常警惕言論自由的可貴。

麥卡錫主義的教訓

二次大戰後,美國最黑暗的一段時期,就是所謂麥卡錫主義橫行的年代,當時惡名昭彰的威斯康星州共和黨參議員麥卡錫(Joseph R.McCarthy),四處指控那些持不同政見人士,包括學者、知識分子甚至演藝界人士等,扣帽子說他們賣國,又或者共諜,令到國民風聲鶴唳,人人自危。但大多數卻選擇對此噤若寒蟬,敢怒而不敢言。

直到1954年3月7日,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名記者Edward R. Murrow,在節目《See It Now》中,冒著被株連的危險,挺身而出,譴責麥卡錫誣陷忠良、亂扣帽子的行為。當時他說出了一句擲地有聲的說話:「我們千萬不可以把不同政見,以及對國家不忠,兩者混為一談﹗」(We must not confuse dissent with disloyalty)

要求討論西藏問題,我看不到為何一定等於是賣國賊;司徒華20年來堅持平反六四;何俊仁這麼多年來為慰安婦、索償、反對篡改侵華歷史不辭勞苦,你可以稱他們為異見人士,甚至迂腐頑固,但卻不可以說他們不是愛國者。

周一,林行止在專欄中指出,近日海內外「憤青」的表現,已經令中國10多年來標榜「和平崛起」的努力大打折扣,愛國主義反過來成為北京的心腹大患。

我知道民族主義議題是蜜蜂窩,沾上通常沒有好下場,但坦白寫出這些觀點,是我作為一個知識分子的責任,責任當前,不容退縮。

希望大家都能包容一點,不要動輒熱血上腦,成了一個二個愛國憤青……為了我們所愛的香港。

作者是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


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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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08-5-10 00:39 |只看該作者
Reximom

我引用Jack Cafferty的例子 -> 言論自由≠有用言語侮辱別人的自由.

-> 言論自由=有發表意見的自由.[但不是無限上綱,言論是要負上法律責任和通過一定的道德標準]

-> 言論自由≠有用言語支持分裂國家領土的自由.

-> 因此陳小姐用言語 + 行為支持分裂國家領土 ≠ 言論自由!

-> 因此陳小姐 = 賣國賊!

簡單的邏輯,明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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