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跳至

首頁
1

尾頁
   0


男爵府

積分: 9285

好媽媽勳章 醒目開學勳章 畀面勳章 陪月勳章


1#
發表於 08-5-15 09:54 |只看該作者
今 年 可 做 暑 期 工   畢 業 准 居 留 一 年
10 招 吸 引 非 本 地 生 來 港

【 本 報 訊 】 為 爭 奪 優 秀 人 才 , 政 府 推 出 10 招 吸 引 非 本 地 生 來 港 升 學 , 重 點 是 放 寬 他 們 在 港 就 業 和 留 港 限 制 , 今 年 暑 假 起 非 本 地 生 可 做 暑 期 工 , 畢 業 後 可 無 條 件 居 港 12 個 月 , 如 能 找 到 適 合 大 學 畢 業 生 職 位 , 便 可 申 請 延 期 居 港 , 現 時 在 港 就 讀 的 13,000 名 非 本 地 生 最 先 受 惠 。   記 者 : 倪 清 江


政 府 銳 意 將 香 港 發 展 成 區 內 育 樞 紐 , 除 增 加 非 本 地 生 學 額 外 , 又 設 立 10 億 元 政 府 獎 學 金 , 優 秀 非 本 地 生 可 每 年 獲 8 萬 元 , 並 會 興 建 聯 合 學 生 宿 舍 。


有 工 作 可 申 請 延 期 居 港 育 局 昨 公 佈 , 下 周 一 起 非 本 地 生 可 在 校 內 做 兼 職 , 每 年 6 至 8 月 更 可 在 校 外 做 暑 期 工 , 沒 有 任 何 工 種 及 薪 酬 限 制 。 畢 業 後 他 們 不 論 是 否 找 到 工 作 , 可 無 條 件 留 港 12 個 月 , 之 後 如 找 到 適 合 大 學 畢 業 生 職 位 、 薪 酬 水 平 合 理 , 便 可 申 請 延 期 居 港 。 入 境 處 助 理 處 長 陳 詠 梅 昨 在 記 者 會 表 示 , 他 們 居 港 七 年 便 可 成 永 久 性 居 民 , 在 學 時 間 也 包 括 在 內 。
離 開 超 過 六 個 月 的 非 本 地 生 , 如 獲 本 地 僱 主 聘 書 , 只 要 是 大 學 畢 業 生 職 位 及 薪 酬 水 平 合 理 , 便 可 重 返 香 港 工 作 , 家 眷 也 可 來 港 , 僱 主 毋 須 在 港 請 不 到 人 才 可 聘 用 他 們 。
現 時 非 本 地 生 當 中 , 八 、 九 成 來 自 內 地 , 大 學 育 資 助 委 員 會 資 料 顯 示 , 已 有 約 1,000 畢 業 離 港 , 現 有 13,000 人 在 學 , 今 年 將 有 約 3,700 人 畢 業 。


港 生 需 接 受 新 政 策 競 爭 育 局 副 秘 書 長 黃 偉 綸 說 , 港 生 需 要 接 受 新 政 策 帶 來 的 非 本 地 生 競 爭 , 「 呢 係 人 才 , 香 港 都 要 爭 。 香 港 如 果 係 咁 封 閉 , 對 經 濟 唔 好 , 同 學 憂 慮 唔 係 冇 , 但 佢 都 明 。 」
香 港 大 學 中 國 學 生 學 者 聯 誼 會 本 科 生 分 部 主 席 李 天 滋 表 示 , 大 部 份 內 地 生 都 想 畢 業 後 留 港 工 作 , 以 往 畢 業 後 只 有 數 星 期 可 留 港 找 工 作 , 所 以 極 困 難 , 他 形 容 新 政 策 很 有 用 。
合 眾 人 事 顧 問 總 經 理 蘇 偉 忠 表 示 , 新 政 策 有 助 吸 引 非 本 地 生 留 港 , 他 相 信 會 為 港 生 帶 來 競 爭 , 但 相 信 勞 動 市 場 可 吸 納 非 本 地 生 , 一 些 在 內 地 有 業 務 的 公 司 特 別 想 聘 請 他 們 。 港 大 學 生 會 會 長 郭 永 健 認 為 帶 來 的 競 爭 不 會 太 大 , 港 生 也 有 其 長 處 。


10 招 吸 引 非 本 地 生 來 港 及 留 港‧ 1. 各 校 取 錄 非 本 地 生 上 限 , 增 至 等 同 本 地 生 人 數 20%
‧ 2. 設 10 億 元 政 府 獎 學 金 , 優 秀 非 本 地 生 每 年 可 獲 8 萬 元
‧ 3. 興 建 聯 合 宿 舍
‧ 4. 在 學 期 間 可 參 加 實 習 計 劃
‧ 5. 下 周 一 起 可 在 校 內 兼 職 , 每 周 上 限 20 小 時
‧ 6. 可 在 每 年 1/6 至 31/8 做 暑 期 工 , 沒 有 限 制
‧ 7. 畢 業 後 可 無 條 件 留 港 12 個 月
‧ 8. 留 港 期 屆 滿 時 , 如 找 到 適 合 大 學 畢 業 生 的 工 作 , 可 繼 續 居 港
‧ 9. 畢 業 後 離 港 逾 6 個 月 , 如 在 港 找 到 適 合 大 學 畢 業 生 的 工 作 , 可 申 請 來 港
‧ 10. 可 申 請 家 眷 和 子 女 來 港 居 住 ; 居 住 滿 7 年 可 獲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資 料 來 源 : 育 局


首頁
1

尾頁

跳至
Presslogic Logo
Baby Kingdom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