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表示,目前每五名僱主便有一名遇上「斷約」外傭,即在兩年合約內遭解僱。關注組運作總監李秉綱補充,外傭會以劣質工作表現,圖令僱主無法忍受而解僱,再另覓工作。他建議政府考慮將外傭遭解僱後可留港期限,由目前十四天縮短至七天,減少「博炒」誘因。
冀港澳互通外傭資料澳門家傭僱主聯會會長歐陽強表示,面對本港外傭陋習多多,澳門亦不能獨善其身,因現時當地兩萬名外傭中,大約四分一均來自本港,大部分因為在港找不到僱主而到澳門。他希望港澳兩地建立制度,互通問題外傭資料:「唔好再將做唔掂嘅都畀晒我哋。」
不過,來港任職外傭逾廿年的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副主席Shiella Estrade則指,外傭不值得「博炒」,因他們需額外花時間及中介費另覓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