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下午接受警方「預約拘捕」,就警方落案控告他一項襲警及4項抗拒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到中區警署報到。曾健超於警署逗留約2個小時後,獲准以300元保釋外出,下周一(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曾健超稱,警方指控他襲擊11名警務人員;另外4項抗拒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控罪涉及15名警員,但所有控罪均無牽涉疑襲擊他的7名警員。
曾健超離開警署時表示,警方只簡單地講述他於去年10月15日凌晨,他涉嫌襲擊11名警員,但未能提供詳細案情指控及陳述,亦未有仔細提及他因何事被控襲警。他指:「案情調查一年,無理由今日仍未能提供。」
曾健超認為,案件未有詳情便安排提堂,並與涉嫌襲擊他的7名警員於同地點同時間處理,形容事件是「極荒謬」。又指「如果佢(警方)指我的襲警唔係包括涉案被捕的7名警員,其實你哋(記者)就可以想像到,涉事的警員只係搵我來出氣﹑報復」,認為今次事件完全是對他政治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