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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關係緊張
擁有逾七十年歷史的周生生珠寶品牌鬧出商標註冊雙胞胎事件。高院昨日判決,周生生創辦人周芳譜元配及妾侍兩房人均可使用周生生作為註冊商標。案件揭露周生生家族分家後獨立經營的內情,事緣周芳譜元配一房後人經營的粵港澳湛周生生金行,早前申請將「CHOW SANG SANG」(周生生的英文音譯)註冊成為商標;但商標註冊處指妾侍一房後人經營的周生生珠寶金行已擁有類似商標,怕引起混淆而拒絕申請,元配一房後人向高院上訴,結果獲判共用商標。
高院判決書透露,周芳譜於一九三四年打本給元配三名兒子在廣州經營「生生金鋪」及「三生金鋪」,他們於三八年在廣州開設首間「周生生金鋪」。周芳譜於四七年去世後,兩房後人各自不斷擴充業務。
元配後人經營的是粵港澳湛周生生金行有限公司(本案申請人);妾侍後人經營的是周生生珠寶金行有限公司,其上市母公司則是周生生集團國際有限公司。周生生珠寶金行早於九四年已把有「CHOW SANG SANG」字樣的商標註冊。
近年關係緊張
申請人近年賣廣告均用「C.S.S.」字樣,但仍希望將「CHOW SANG SANG」註冊成商標,惟商標註冊處指該商標與周生生珠寶金行的註冊商標類似,因而否決。申請人向高院上訴,代表律師早前向法庭陳詞指,兩房後人近年關係緊張,申請人提出申請只為保障自己免被控。
上訴庭指,申請人多年來與周生生珠寶金行共用「CHOW SANG SANG」商標,但主要以中文「粵港澳湛周生生」為標誌,要告訴公眾有兩間周生生,上訴庭認為批准這次申請雖可能令公眾混淆,但案件情況特別,兩房同用一個商標多年,無理由只准其中一房將商標註冊,故判申請人上訴得直。粵港澳湛周生生昨回應指,要諮詢法律意見才決定是否適合回應傳媒查詢。周生生集團國際表示正交由律師研究判詞,暫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