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報料

跳至

首頁
1

尾頁
   0


別墅

積分: 592


1#
發表於 08-9-8 12:58 |只看該作者
事件發生於長宏邨,9月1日有一名街坊在潘志成區議員辦事處遺失手提電話 ,要求協助尋找失物 ,直至9月7日才見張貼失物告示 :evil: 於地下大堂,而且內容草率,沒有提及手提電話型號,顏色,相片,特徵等...又沒有寫上張貼日期,又沒有民建聯的區議員章印.
有這樣的區議員真是居民的不幸
http://picasaweb.google.com.tw/Lin.Kua/hGNEPG?authkey=rGoa5wM4DYs#5243508927661638578

首頁
1

尾頁

跳至
Presslogic Logo
Baby Kingdom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