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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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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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8-9-12 04:58 |只看該作者
我決定提出離婚。其實我地06年12月結婚一星期後﹐我自己就返左來香港生bb(現時歲半)和生活。丈夫一直都留0係外國讀書﹐到而家都仲係等緊畢業﹔他是國內人﹐並非香港居民。

他只有0係上年7月﹐9月及今年7月斷斷續續來過香港三兩個禮拜。

如果我單方面提出離婚﹐可否說我們是從06年12月起分居﹐而令法庭儘早頒佈離婚?

有無邊位律師可以介紹給我呢?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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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月勳章


2#
發表於 08-9-12 17:59 |只看該作者
妳係邊度辦結婚架? 外國定中國呀?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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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8-9-14 08:50 |只看該作者
外國

詳細情況﹕
http://forum.baby-kingdom.com/viewthread.php?tid=1697274&extra=page%3D1



原文章由 2008c9 於 08-9-12 17:59 發表
妳係邊度辦結婚架? 外國定中國呀?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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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8-9-15 13:23 |只看該作者
以我所知,喺香港就算同住一間屋而完全無性生活嘅話,就已經算係分居,你可以打電話去家事法庭問吓,或者負擔得起嘅話就搵律師啦,始終你哋係喺外國註冊,我唔知會有咩唔同呀。

我的小寶寶享用媽媽奶至3歲,好懷念餵奶的日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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