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老師似乎改得太多。研究中的百多份作文,來自二十六個老師,全都奉行逢錯必改。先不論老師改得有沒有道理、準不準確,對於學習第二語言的學生,有錯處是正常不過,但若每句都被批評被指正,文章批改後被紅筆畫得猶如染了一個血海,學生除了知道自己英文差得要命,是否能學到好英文?李教授曾在一個小型研究中訪問過學生,七成Band 1學生傾向贊成全面改錯,但至於Band 3學生,只有不足兩成人支持,她說,研究結果是這些學生有認知超載(cognitive overload)的現象,被指正的地方太多,學生根本無法理解自己究竟錯在哪裏。「除非老師能逐一解釋錯處,但在香港,哪有空間?而且,這樣一口氣改四十份作文,老師也會出現疲勞,老師也會出錯。難道老師發還作文之前要再校對一次?」而有些過於着緊的老師會走火入魔、矯枉過正,有些質素參差的甚至會改錯。訪問當天的早上,李教授才收到一個同事的電郵,說讀小一的兒子,作文被老師亂改一通——兒子寫「I like to eat corn」,老師改成「I like to eat popcorn」。「家長投訴,說兒子沒寫錯,老師解釋,認為小孩子喜歡的應該是爆谷(popcorn),還叫孩子多學生字。」李教授在另一個研究中,邀請教師做測試,評估他們改錯的準確度,結果是,不少老師傾向過分糾正,對本來正確的用詞吹毛求疵,或重組本就正確的句子,只有一半的改正是必要。
trial and error 不敢嘗試
「我想,因為這是個中國人社會,我們太着重老師的權威、着重正確性。當然,有些老師的確是有心的,或許也幫到不少學生。」但經常如此,學生總是滿江紅,一年作文二十次,那種挫敗的感覺就赤祼裸地重複二十次。這種處處指正讓學習窒息,最後只會磨滅學生的學習興趣,為求安全,寧願重複用學過的幾句,不敢嘗試,「trial and error嘛,trial與error,買一送一㗎,你不容許error出現,又怎會有新嘗試?」李教授自小在傳統名校讀書,英文成績一直優異,她記得,升上中四,覺得自己高年級了,想試用新詞彙,最後因為逐個錯處扣分,那一篇小試牛刀的文章,被扣至不合格。「我哭着回家,好困擾。我好記得。」扣分制,其實是個懲罰性的制度,對於優秀打不死的學生,或許可以讓他們記得錯處帶來的不忿、警惕自己不要再犯,但對於一般學生,或許就是懲罰了他們嘗試的勇氣。「在扣分制度下,學生唯有寫最穩陣的句子,人人寫Once upon a time、One day,但學生是否學到如何寫一篇好文章?」
只寫評語 更鼓勵學習
可是,就如她遇到的科主任提出的疑問,不扣分的話,怎改?李教授現在跟英文教師辦講座時,首先建議的是廢除計分的制度。大約在千禧年開始,教統局開始提倡促進學習的評估(assessment for learning),引入校本評核、淡化一試定生死的壓力,求學不是求分數,口號是有了,可是當中的精神,在香港的寫作課裏,沒有做到。「有些老師誤解,以為持續在課堂上評核學生就可以,但若過程裏很着重分數,那其實每次評核都是一個小型考試。」她說,曾經有學者做過研究,老師改簿時只寫評語,比起評語連打分更能促進學生學習。「評核,不能獨立進行,它與教學是不能分割。我的方法是,先與學生訂立一個評核準則,每一課都有不同目標,教寫故事,你要先讓學生知道,怎樣才能寫出好故事,例如開首要引人注目,才能吸引人看下去,又例如故事當中要有轉折、複雜性,這樣才不至於平鋪直敘。最後,老師就根據這幾方面批改,其他方面如文法,到教授文法的時候,才指正吧。否則用扣分制的話,故事未知道寫得好不好,分數就因為錯文法錯別字,提早判死刑了。」
學習動機最重要
「十多年來,仍是同一個問題:邊夠時間?」李教授認為,香港的教育制度內容太多太緊湊,「好的方法,總是不夠時間做,有限的時間卻用在沉悶低效率的事情上,那又何苦?你問我的話,我會說學習動機最重要。我讀書時,英文堂是玩遊戲的,現在沒時間呀,考試不考玩遊戲。有些孩子,幼稚園就學串Antarctica,我覺得匪夷所思,我中一才學。其實唔使學咁深、學咁多,我始終相信,less is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