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發一時風波的外傭稅豁免措施,於年中已經實施,新一屆立法會昨就兩年豁免年期,展開討論,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指,現時資金再培訓局只能維持四至五年,表明無意永久豁免徵費。 立法會昨就豁免外傭徵費展開討論,大部份發言議員認為,政府應永久撤銷徵費,而再培訓局的營運資金,應改用公帑承擔,又批評政府現時是將培訓局營運費用,推由外傭僱主負責。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在會上回應,指外傭徵費的原來目的,是要輸入外傭的僱主承擔本地工人的再培訓開支,徵費至今已滾存至四十九億元,可維持再培訓局四至五年的運作,強調政府無意永久豁免外傭徵費。立法會勞工界議員葉偉明亦支持繼續徵費,他認為徵費有助培訓本地工人,協助改善就業情況。 立法會成立小組委員會,研究修訂《2008年僱員再培訓條例公告》,有意發表意見的人士,需最遲於本月廿八日,向秘書提交意見書,並表明是否出席小組委員會會議,陳述意見。該項修訂有 關豁免外傭僱主兩年徵費,每月四百元。 外傭徵費豁免措施是今年七月時,特區政府就通脹高企,已推出的紓解民困措施之一。初時原定於今年九月一日生效,推前至八月一日,但卻只限續約或簽新合約的僱主才受惠,引起不少僱主爭相與僱傭提前解約,惹來爭議,更有團體遊行要求暫停實施。其後行政會議通過修訂方案,容許僱主可跟現職外傭「提早續約」,只要外傭及僱主雙方同意,雙方可在豁免期,即二○一0年前提早續約,僱主即可豁免兩年繳費,若僱主在二○一○年七月豁免期將近結束時,再新聘外傭或跟外傭續約,更可再享兩年免繳費,令豁免繳費增至四十七個月,節省一萬八千八百元。入境處亦會酌情容許外傭續約後,毋須按法例要求,在履行新續合約前,先離港返回原居地逗留兩周,才令事件告一段落。 -----------------------------
有意發表意見的人士,需最遲於本月廿八日,向秘書提交意見書,並表明是否出席小組委員會會議,陳述意見。
BK moms可以考慮向立法會秘書處提交意見書,並出席小組委員會會議,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