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納稅人
持綠卡者,從進入美國那一刻,便已成為美國納稅人;歸化的美籍公民,必定是當然的美國納稅人,在稅務上被統稱為Resident Alien,與一般美國納稅人完全相同。
未踏足美國的外國人,當然保留外國人(Non Resident Alien)身分,而在美國居住並超過特定時限的外國人,也可能在稅務上成為Resident Alien,要像美國人一般,為全世界的收入報稅。時限及計算方法如下:
其一,假如外國人一年內居住在美國183天或以上,即使沒有永久居民身分,也被視為稅務上的美國納稅人。其二,假如今年居住在美國31天或以上,而過去三年也曾在美居住,便要將今年居住的時間,加上去年居住時間的三分之一,再加前年居美時間的六分之一,若總數達183天,便自動成為美國納稅人。
幾種較特別的情況,不被計算在居美時間內:加拿大和墨西哥居民白天過境工作、在去外國途中於美國過境、外國船隻船員在美停留、由於健康原因不能離開美國的時間、留美學生的頭五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