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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6-12-8 20:0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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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6-12-8 21:00 |只看該作者
郭卓堅民主黨千絲萬縷 勝敗都是市民「埋單」


郭卓堅沒有司法覆核的日子在長洲無聊閒逛。大公報調查組攝

  大公網12月7日訊(記者李文威、施文達、王可欣)郭卓堅曾揚言當上「覆核王」是為彰顯憲法公義,不會將政治立場帶入法庭,惟大公報調查發現,他與民主黨關係千絲萬縷。郭曾代表民主黨參選長洲南區議會選舉落敗,他多宗申請司法覆核的案件,都由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協助,並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出任其代表律師。由去年起,郭就多宗民主黨關注的民生及政治議題,「同步」申請司法覆核。上月底郭卓堅以個人身份,申請司法覆核盧偉國、葉劉淑儀、梁君彥的立法會議員資格,惟此期間,大公報發現郭與何俊仁旗下「何謝韋律師事務所」任職的一名律師,密密就國籍的法律問題以短訊交流。


  郭卓堅11月21日入稟高等法院,指經民聯盧偉國擁有英籍,葉劉淑儀回歸前曾任高級公務員宣誓效忠英國,在立法會宣誓效忠中國和香港是不忠誠,是違反人大釋法,要求法庭頒令取消盧偉國、葉劉淑儀的議席;又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雖放棄英籍,但變成無國籍公民,要求法庭禁止梁君彥出任主席。《大公報》於郭入稟後六日,即11月27日當天,發現他與何俊仁旗下「何謝韋律師事務所」任職的一名律師,以電話短訊交流,短訊內容略見「無資格」、「國籍」等字,與郭入稟狀質疑梁君彥等的立法會議員資格,不謀而合。


  覆核多涉民主黨關注議題


  郭卓堅平常多以長洲商界大聯盟、東堤小築業主立案法團、長洲街坊會、大丫洲漁民會等主席、副主席身份活躍長洲。郭向傳媒強調無政黨背景,純因「睇唔過眼所以出手」。郭2009年因不滿民主黨不支持「五區公投」而退黨,2011年郭卓堅代表民主黨參選區議會長洲南選區,結果得516票落敗。


  其實郭卓堅由2006年踏上司法覆核路至今,一直與民主黨有着緊密聯繫。郭挑戰運輸署批准新渡輪就長洲至中環航線加價,2006年首次提出司法覆核,當時郭的代表律師就是何俊仁。同年,郭再由何俊仁任代表律師,不滿長洲沒有街坊代表選舉一事申請司法覆核。其他郭的司法覆核申請案件,均與民主黨關注的議題有關。2008年民主黨狙擊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梁展文,獲公務員事務局批准加入新世界中國地產,李永達陪同郭到法律援助處申請法援進行司法覆核。2014年郭司法覆核政改諮詢報告,代表他入稟高院的是民主黨創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去年郭卓堅與民主黨成員莊榮輝,一同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星光大道的擴建及管理權,亦由何俊仁協助兩人。今年七月,曾任職廉署的民主黨林卓廷聲稱廉署人事變動與梁振英UGL調查事件有關,八月郭卓堅就UGL事件入稟高等法院司法覆核行政長官梁振英。


  郭卓堅司法覆核的案件屢屢與民主黨關注的議題有關外,他亦多次以長洲居民身份,為民主黨在區內效力。2011年,民主黨借地契問題在長洲大做文章,郭卓堅於長洲碼頭附近張貼大橫額,表示區內地契存在爭議,何俊仁可「免費」為舊地契承租人代改地契。居民繳交10元後,才發現地契毋須變更,質疑郭背後有政治目的。另外,郭卓堅司法覆核長洲「海濱亭」無牌經營殯儀館案件勝訴,民主黨亦表示「關注」,何俊仁及尹兆堅就「海濱亭」事件在上月召開記者會時,郭卓堅就以長洲居民身份陪伴在側。


  覆核勝敗都是市民「埋單」


  疑有人撐腰,郭卓堅不斷以司法覆核向政府「挑機」,四年前郭司法覆核遞補機制敗訴,今年九月郭由何俊仁陪同到法院再上訴,獲終審法院受理,排期明年六月開審。郭卓堅向大公報記者自誇稱:「代表政府出戰有彭力克御用大狀,今次我搵到Lester做代表,佢係世界級的憲法專家,如梁頌恆、游蕙禎請到佢打官司,就唔會輸啦!」彭力克(David Pannick)及Anthony Lester是英國御用大律師兼世界著名憲法專家。彭力克兩日律師費高達四十萬鎊,折合約三百九十多萬港元;Lester身價更是天價,難以估計。法律界人士估計案件審訊兩日,訟費可達數百萬港元。由於郭是申請法援打官司,無論勝負誰屬,隨時耗用數百萬公帑為訴訟「埋單」。


  大公報向郭卓堅查詢與民主黨關係,郭否認司法覆核有政治動機,強調非民主黨員,又聲稱他的官司多由民主黨律師代表純粹因大家熟稔,又稱「我唔係好鍾意佢哋。」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6/1207/44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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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6-12-8 21:01 |只看該作者
我真係完全唔明點解申請法援可以指定律師囉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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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6-12-8 22:55 |只看該作者
MsBusy 發表於 16-12-8 21:01
我真係完全唔明點解申請法援可以指定律師囉
最唔明是一個人可以不停申請又申請法援?甚麼都有上限規定,這個反而冇?房屋福利都不能多過一次啦??真正的官官相衛,大家一齊搵錢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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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6-12-9 08:24 |只看該作者
大話王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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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6-12-9 08:28 |只看該作者
Redpeople 發表於 16-12-8 22:55
最唔明是一個人可以不停申請又申請法援?甚麼都有上限規定,這個反而冇?房屋福利都不能多過一次啦??真正 ...

佢司法覆核攪政府,點可能係官官相衛?而且法緩係律師搵錢,政府同納稅人埋單,點樣一齊搵錢?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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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6-12-9 09:23 |只看該作者
omother 發表於 16-12-9 08:28
佢司法覆核攪政府,點可能係官官相衛?而且法緩係律師搵錢,政府同納稅人埋單,點樣一齊搵錢?
...

你都講出左重點啦,唔駛寫到咁明下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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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6-12-9 10:19 |只看該作者
Redpeople 發表於 16-12-8 22:55
最唔明是一個人可以不停申請又申請法援?甚麼都有上限規定,這個反而冇?房屋福利都不能多過一次啦??真正 ...
真係無言, 去政府睇醫生都唔會可以指定醫生啦, 公帑黎, 佢地班人申請完法援, 搵返自己人打官司, 從中賺錢






指派制度被濫用 有律師接案超額3倍 法援淪政治工具




(堅訊)法律援助的原意是協助經濟有困難的人士尋求公義,但近年經常被詬病淪為政客挑戰憲法的工具,企圖博取曝光率及政治油水,卻要公帑找數。堅料網調查發現,一小撮律師壟斷法援的問題嚴重,2014/15年度,有個別律師獲法援署指派處理約180宗案件,較該署規定的45宗上限高出3倍。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該署容許申請人指定個別律師處理案件,變相令到有人肆無忌憚私下接觸法援申請人兜生意。




法援署每年平均接二萬宗法援申請,當中約一萬宗成功獲批,2014/15年度的援助費用支出高達5.67億元,平均每宗案件的援助費約5萬元。為免獲委派的大律師或律師壟斷法援案件,署方規定每人每年最多處理45宗案件,但該署資料顯示,2014/15年度獲指派最多的律師,處理約180宗案件,即年賺900萬元。基於私隱考慮,該署拒絕透露這名律師的資料。






指派制度存漏洞


有法律界人士向《堅料網》爆料,曾經有受助人反映,聲稱有人向他們游說將案件交由某位法律界人士處理,指稱勝訴會較高。爆料人說:「法援署表面上不接受申請人指定起用某個律師,但實際上通常都指派他屬意的律師,因為就算打輸官司,受助人都心甘命抵,不會賴法援署所託非人。」


大律師陸偉雄承認,法援署的指派制度,容易造成不公平及壟斷,亦不排除背後被人操控,「總之背後有人叫受助人,你去到(法援署)一定要講用這名律師,一定會批准的,結果這名律師做超過應該可以做的數量。」他亦認同,法援制度有被政黨濫用、浪費公帑打沒把握的官司。


過往亦有不少極富「政治色彩」的法援案件,最新有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學聯常委梁麗幗以私人名義申請法援,就第二輪政改諮詢提出司法覆核,法援署最終拒絕其申請。論影響深遠、浪費公帑最多,莫過於「莊豐源案」、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及外傭居港權案,巧合的是三案的代表律師均是公民黨核心成員。






耗用公帑須檢討
在港珠澳大橋一案,公民黨更被揭發以該黨目不識丁義工朱綺華,申請法援提出司法覆核,上陣的代表律師正是該黨執委黃鶴鳴。朱綺華在傳媒追問下,坦認「有人教我」及「矇查查」入稟。煞停該工程目的最終雖未能得逞,但150萬元法援費已穩袋。另外,因工程受阻,公帑更承擔88億元工程費,及近千萬元訟費。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種種事例顯示法援已淪為政黨的抽水工具,「有些(個案)有政治目的,耗用公帑,值得檢討。過去8、10年,這個情況已浮現,但他(某政黨)否認,話無操控。」王國興認為,當局應委任獨立小組檢視,確保法援用於真正有需要人士身上。


法援署則繼續聲稱,會按律師的經驗、專長、個案性質及複雜程度進行委派。律師處理的案件超過上限時,必須提供充分理據,及由首長級人員批准。




轟動一時法援案
●2001年7月莊豐源案,父母均不是港人的莊豐源,成功申請法援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入境條例》,法援署委派時任公民黨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及大律師郭瑞熙作代表律師,涉及的法援金額高達233萬元。


終院最後裁定,在港出生人士,即使父母皆非港人,均享有居港權。隨即掀起「雙非潮」,十年間「雙非」人數激增逾20萬,本港醫療、教育、住屋等範疇不勝負荷。


●2009年,公民黨義工朱綺華,申請法援就港珠澳大橋提出司法覆核,並委任公民黨執委黃鶴鳴擔任代表律師。雖然政府最終勝訴,但大橋工程因延誤九個月,公帑要多付88億元的工程費,及近千萬元訟費,當中150萬元用於法援費。


事後,有傳媒踢爆時任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入稟前,曾接觸目不識丁的朱綺華。朱綺華亦承認,自己「矇查查」,提出司法覆核是「有人教我」。


●2010年12月,公民黨李志喜再協助3名外傭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引起外傭居港權爭議,經多年的糾訟,法院終極裁定外傭敗訴,鉅額訟費當然由法援署埋單。


●2012年,長洲居民梁瀚偉成功申請法援,就石鼓洲興建焚化爐提出司法覆核,雖然初審敗訴,但他翌年再獲法援提出上訴,並獲公民黨李志喜作為代表律師。最終上訴失敗,但法援署則須支付李志喜一方近百萬元法援訟費。


●2013年6月,「守護龍尾大聯盟」成員何來,獲批法援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企圖阻撓大埔龍尾的人工沙灘工程。翌年,高院裁定何來敗訴。


●2015年5月,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學聯常委梁麗幗以私人名義申請法援,就政府重啟第二輪政改諮詢提出司法覆核,最終被高院拒絕。





http://kinliu.hk/real/4460-374b6c91bc495d34cc4a1c081304f2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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