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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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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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7-5-1 16:11 |只看該作者
怎樣做,是否要補一個月薪金,如果女傭說不回印尼要求機票比現金怎樣


珊瑚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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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7-5-1 16:21 |只看該作者
是否簽约的人去世?

我認为吾再用工人。可以一個月通知遲退

工人可再找工。亦不用白付一个月工资
玩具萬歲!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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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7-5-1 16:26 |只看該作者
ptptmama 發表於 17-5-1 16:11
怎樣做,是否要補一個月薪金,如果女傭說不回印尼要求機票比現金怎樣
應該當作遣散,補一個月加遣散費,可俾一個月通知加遣散費
加機票回原居地,加$100

以錢代機票,就自己量當中風險是否可以接受

再揾agent confirm 一吓係咪咁樣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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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7-5-1 18:31 |只看該作者
agent今日放假又熄埋電話搵唔到她,即是付一個月通知金,機票,$200食用車費,因僱主今天身故,女傭一陣放完假回家同他說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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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7-5-1 20:58 |只看該作者
ptptmama 發表於 17-5-1 18:31
agent今日放假又熄埋電話搵唔到她,即是付一個月通知金,機票,$200食用車費,因僱主今天身故,女傭一陣放 ...
好似另外要俾遣散費架!
你可以俾佢一個月通知,另加遣散費

可以由佢係屋企一個月,看下門口,幫忙收捨一吓

機票加$100,就不能少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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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醒目開學勳章


6#
發表於 17-5-1 22:45 |只看該作者
ptptmama 發表於 17-5-1 16:11
怎樣做,是否要補一個月薪金,如果女傭說不回印尼要求機票比現金怎樣

本帖最後由 kinglongma 於 17-5-1 23:01 編輯

本帖最後由 kinglongma 於 17-5-1 23:00 編輯

由僱主身故日開始計,只可以有十四日留港,如你有僱主死亡証copy比姐姐,佢亦14日內揾到工,佢係唔需要出境等visa,但要report入境處兩次,亦唔需要比一個月通知金或通知期。手續上當完約姐姐咁辦,但要計回未出嘅人工,大假,$100車錢及回鄉機票

第33點
230011mkhpgshp9mm3mspm.jpeg_thumb.JPEG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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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醒目開學勳章


7#
發表於 17-5-1 22:47 |只看該作者
ptptmama 發表於 17-5-1 18:31
agent今日放假又熄埋電話搵唔到她,即是付一個月通知金,機票,$200食用車費,因僱主今天身故,女傭一陣放 ...

僱主身故係唔需要比通知金或通知期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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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7-5-2 08:00 |只看該作者
明白,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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