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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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積分: 1071


1#
發表於 17-8-14 13:33 |只看該作者
家姐用綠表買左居屋,再加媽咪名及我名,

我和家姐各佔40%業權,媽咪佔30%

層樓仲供緊,媽咪是主婦

依家我想除名,另外再買樓
請問依個情況下我可以除名嗎?
如可以有什麼手續要做?

求大家幫忙解答


男爵府

積分: 6400


2#
發表於 17-8-14 17:1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flytoapple 於 17-8-14 17:12 編輯

你有40%業權,當買賣甘做,

首先要去房署申請轉名,將個40%業權賣俾家姐/媽媽,睇下要吾要補地價。

可免補地價/補左地價之後,房署會俾張同意書你,
然後搵律師樓攪轉名,因為業權改動,銀行要重新做按揭。

由於家姐/媽媽本身有物業(原本個40%/30%),所以非首置,要俾額外印花稅,甘計法係層樓價值x40%業權x 15% 甘你可以同稅局申請近親轉讓減免

另外由於要重做按揭,甘你要留意返原本份按揭過左罰息期未,同埋扣左你既收入,家姐同媽媽既收入過吾過到壓力測試。

甘有啲人會提議送贈契避稅,要留意返送贈既業權,稅局有權追收返估值既稅額,另外贈契既業權5年內係吾會有銀行批按揭,即係要full pay 層樓。

最後,你想除名都係想買樓,留意返,原本層樓係居屋,你已經用過買居屋呢個福利,所以你將來只可以買私樓。同埋原本層樓係有做過2按,你3年內買樓都吾可以經銀行做2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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