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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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積分: 1541


1#
發表於 04-10-5 15:18 |只看該作者

呀賓已做了十年,最近有左???

呀哥個賓已做了十年,8月放假回鄉,最近話有左。是否無論幾多個月通知都要比3月人功及長期服務獎金?


子爵府

積分: 10596


2#
發表於 04-10-5 15:51 |只看該作者

Re: 呀賓已做了十年,最近有左???

佢有咗, 你應該唔可以炒佢喎!


大宅

積分: 2119


3#
發表於 04-10-5 15:58 |只看該作者

Re: 呀賓已做了十年,最近有左???

點解咁失策呀,個賓賓都做左咁耐,畀佢放假回鄉都唔同佢打定避孕針,佢依家已通知左你呀哥佢有左,無計架,唔炒得架,除非個賓賓自願自己走啦,但個賓肯唔肯走,要幾多錢先肯走,呢個問題就要問返個賓自己喇.


洋房

積分: 322


4#
發表於 04-10-5 16:18 |只看該作者

Re: 呀賓已做了十年,最近有左???

根據現時《僱傭條例》有關《生育保障》的條文,凡按照《連續性合約》為僱主服務的懷孕僱員,僱主在由醫生證明書證實為懷孕之日期至產假結束而應復工之日為止,不得解僱該僱員,否則即屬違法,僱主除了須支付解僱代通知金、一個月薪金,長期服務金及十星期產假薪酬給僱員外,還可能被當局刑事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亦有可能須就《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向僱員支付終止僱傭金及最高可達15萬元的額外補償。


公爵府

積分: 26464


5#
發表於 04-10-5 19:29 |只看該作者

Re: 呀賓已做了十年,最近有左???

佢有權拒絕做粗重同危險的工作.
佢粗身大細, 你都唔想佢有事.
依舖佢食硬你. :exclaim:
恭賀新禧,迎春接福!


大宅

積分: 1141


6#
發表於 04-10-5 20:33 |只看該作者

Re: 呀賓已做了十年,最近有左???

咁大濟.唔只比三個月架.而家唔要分分鐘要賠十個月人工,加前四後六既人工,重分分鐘比人告歧視.到時罰十幾萬都唔定.如佢佢選擇留港,咁就到生既入院費都要妳付.未生前既醫生費亦要付.佢坐月既時候照顧埋佢.到時佢做太太,妳亞哥同亞嫂就做工人.分分鐘半夜比BB嘈到冇得訓.
妳真係要睇下個工人肯唔肯自動辭職,要賠幾多先得啦.
我之前一打聽到我個工人係香港有男朋友,我都立即炒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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