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8月3日起生效,任何購買水舞間匯演(「匯演」)電子門票(「電子門票」)的人士須在票務處出示電子門票連同下列:(1)用於網上交易之信用卡和(2)信用卡持有人有效具照片的身份證/護照以核對購買者的身份。如信用卡持有人不出席匯演和/或不能出現在票務處,持有電子門票的人須在票務處出示電子門票連同下列:(1)其有效具照片的身份證/護照;(2)用於網上交易之信用卡的正面和背面副本;(3)信用卡持有人的有效具照片的身份證/護照副本;及(4)由上述信用卡持有人授權持有電子門票的人的授權書以在票務處出示電子門票連同用於網上交易之信用卡的正面和背面副本和信用卡持有人的有效具照片的身份證/護照副本以作核對購買者的身份及持有電子門票之人的權限。為避免任何延誤,我們建議至少在匯演前1小時領取電子門票。任何購買和/或持有匯演門票的人士或實體須受相關適用和/或顯示的條款和細則所限制,除此之外,票務處和/或水舞間官方網站會不時作出更新。未能出示上述文件的賓客不可入場觀賞匯演,除非於票務處購買新的入場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