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happylady 發表於 19-4-12 19:38 
咁一手新樓點樣選法團主席,司庫同秘書呢? 左鄰右舍都唔識、又唔知人地是否業主!
...
新樓通常係管理公司召開第一屆業主委員會選舉,會有貼張叫業主(住宅/車場)落場競選,每座有座代表(可以係一名/二名/……)
假如每座要有2名座代表,但只有一、二人參選,那麼嗰1或2個候選人就自動當選,如候選人超過要求數目,就需要嗰座業主出席投票。
當選後,管理公司開安排召開會議,由當選座代表互選執委。
管理公司有該屋苑業主名册,會check到是否有業主身份。
至於法團是否會隨後成立,取決於1)該業主委員會是否想改變其組織身份,由業主委員會帶領居民有此行動。
或2)由其他居民發起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但要有xx%居民同意才可成功。
詳細程序,請自行参考建築物條例3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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