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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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積分: 1100


1#
發表於 19-6-11 23:29 |只看該作者

贊成條例嘅人唔該睇清楚,點解要反對條條例嘅原因,唔好再盲目贊成,有可唯有可不唯

https://www.facebook.com/186040714921338/posts/1130397437152323?sfs=xwa


大宅

積分: 3159


2#
發表於 19-6-11 23:36 |只看該作者
wclam268 發表於 19-6-11 23:29
贊成條例嘅人唔該睇清楚,點解要反對條條例嘅原因,唔好再盲目贊成,有可唯有可不唯

https://www.faceboo ...



珍珠宮

積分: 44534


3#
發表於 19-6-11 23:38 |只看該作者
呢個殺人犯,住你家好了,我不想佢係我身邊


大宅

積分: 1100


4#
發表於 19-6-11 23:40 |只看該作者
youhello507 發表於 19-6-11 23:38
呢個殺人犯,住你家好了,我不想佢係我身邊

講緊係引導條例,唔係講殺人犯,唔該唔好轉移視線


珍珠宮

積分: 44534


5#
發表於 19-6-11 23:42 |只看該作者
wclam268 發表於 19-6-11 23:40
講緊係引導條例,唔係講殺人犯,唔該唔好轉移視線

咪就係條例去引導佢囉


伯爵府

積分: 16045


6#
發表於 19-6-11 23:43 |只看該作者
youhello507 發表於 19-6-11 23:42
咪就係條例去引導佢囉
真係好煩,呢個POINT講完又講。


大宅

積分: 1100


7#
發表於 19-6-11 23:45 |只看該作者
Mm233 發表於 19-6-11 23:43
真係好煩,呢個POINT講完又講。

但真係好多人唔明呀嗎


伯爵府

積分: 15072


8#
發表於 19-6-11 23:47 |只看該作者
人權問題,無保障移交左就是送終。

未審先判殺人犯


遠離癲狗Ling.W+小人ssss


伯爵府

積分: 16045


9#
發表於 19-6-11 23:48 |只看該作者
wclam268 發表於 19-6-11 23:45
但真係好多人唔明呀嗎
有人扮唔明姐

點評

茶類愛好者    發表於 19-6-13 05:05


子爵府

積分: 12764


10#
發表於 19-6-11 23:48 |只看該作者
wclam268 發表於 19-6-11 23:40
講緊係引導條例,唔係講殺人犯,唔該唔好轉移視線

其實佢地連睇都唔會睇個內容,你放棄吧啦。
我之前post埋資料,都係被反問再反問。


珍珠宮

積分: 38108


11#
發表於 19-6-11 23:49 |只看該作者
youhello507 發表於 19-6-11 23:42
咪就係條例去引導佢囉

咁本身新西蘭同中國有無簽任何「引渡逃犯協議」先?


男爵府

積分: 9690


12#
發表於 19-6-11 23:49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新西蘭無引渡返大陸條例,純粹睇佢地想唔想將疑犯引渡,同今次事件有咩關係?

台灣澳門都可以引渡大陸但香港唔可以,不過香港同印度印尼菲律賓有引渡協議,西班牙剛先將廿幾個呃大陸人錢既台灣人引渡返大陸,其實係咪唔好只用單一事例去判斷呢?


大宅

積分: 1100


13#
發表於 19-6-11 23:51 |只看該作者
gm147 發表於 19-6-11 23:49
新西蘭無引渡返大陸條例,純粹睇佢地想唔想將疑犯引渡,同今次事件有咩關係?

台灣澳門都可以引渡大陸但香 ...

你睇清楚佢哋拒絕移交嘅理據先,後邊都有法律系講師邊啲呢句點解唔移交


大宅

積分: 1100


14#
發表於 19-6-11 23:53 |只看該作者
scheong 發表於 19-6-11 23:49
咁本身新西蘭同中國有無簽任何「引渡逃犯協議」先?

唔係講緊有引導協議嘅問題,係因為咩理據而拒絕移交


珍珠宮

積分: 44534


15#
發表於 19-6-11 23:54 |只看該作者
都係果句,個犯你收留佢好了


禁止訪問

積分: 16384


16#
發表於 19-6-11 23:5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大宅

積分: 2390


17#
發表於 19-6-11 23:55 |只看該作者
wclam268 發表於 19-6-11 23:29
贊成條例嘅人唔該睇清楚,點解要反對條條例嘅原因,唔好再盲目贊成,有可唯有可不唯

https://www.faceboo ...



大宅

積分: 1100


18#
發表於 19-6-11 23:56 |只看該作者
youhello507 發表於 19-6-11 23:54
都係果句,個犯你收留佢好了

講緊係引導條例,唔係講殺人犯,唔該唔好轉移視線


禁止訪問

積分: 16384


19#
發表於 19-6-11 23:58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大宅

積分: 3329


20#
發表於 19-6-11 23:58 |只看該作者
wclam268 發表於 19-6-11 23:40
講緊係引導條例,唔係講殺人犯,唔該唔好轉移視線

佢地唔會明架啦,佢地唔會入去睇入去了解,都講左台灣唔會接收個犯佢地都仲不停講個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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