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靄儀:李柱銘當年促商討移交港人回港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昨(27日)在立法會大會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在1998年敦促特區政府與內地商討移交逃犯協議,是第一人,質疑他現時卻「變臉」走到美國告狀。前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今日(28日)反駁,葉太所言是顛倒是非,因當時「張子強案」是有港人在香港犯了案逃到內地,李柱銘是希望引渡張子強回港受審,民主派從來沒有變臉,由當年已要求若移交逃犯到內地,內地必須符合聯合國人權公約的標準和有公平審訊,否則寧願沒有協議。
當年社會關注德福花園「五屍命案」和「張子強案」的疑犯逃到內地,吳靄儀說當時張子強家人擔心內地沒有公平審訊,要求將他引渡回港受審,特區政府不肯答應,稱若問內地「攞人」,香港亦要「交人」,引發與內地移交逃犯安排的討論。
吳靄儀指出,1998年12月,民主派已在立法會會議上要求港府與內地磋商移交協議時,要嚴格遵照聯合國相關範本;李柱銘當年表示,如政府妥協,該黨會「砌她(時任保安局長葉劉淑儀)砌到天涯海角」。吳靄儀說,當年談不成,其中原因是泛民要求公平審訊標準是要按照國際人權公約,但政府說法是要顧及兩地法制的差異。吳靄儀指出,98年時期望內地會民主化、法治發展更好,但20年過去也見不到,香港人無信心內地有公平審訊。她又稱,當年討論的是長期協議,但現時政府的修訂《逃犯條例》是單次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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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時今日,林鄭政府依然拒絶將公平審訊等人權保障措施寫入草案。
ALL ANIMALS ARE EQUAL, BUT SOME ANIMALS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