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00em]沒錯,他們有破壞,但他們不是暴徒。他們是有秩序地破壞,克制地破壞。他們的破壞,是象徵的行為,是表態的方式,是表示義憤的方式。過程中他們沒有傷害過任何人,也無意圖傷害任何人。相反,他們是帶著犠牲的準備的。我們是不是應該反思一下對暴力的理解?抗爭者真的很暴力嗎?由始至終,他們也沒有對任何人身施加暴力。除了12/6第一波衝擊有零星的擲磚,其他時候都沒有侵害人身。所有暴力傷害人身的都是警察、撐警暴民和黑社會分子。流血的全都是抗爭者,自殺而死的三位也是抗爭者。究竟誰是暴徒呢?破壞立法會的死物,就是暴力嗎?這是對無能的政府、無恥的建制派、不民主的政制的憤怒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