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TwoThree 寫道:
唔離婚將來有事既一定係妳同妳個女, 我有個舅父(不過我巳經唔會認佢), 又係極爛賭, 佢個仔(即我表弟)剛滿月巳經俾左我呀媽湊, 佢衰爛賭就係人都知, 有一次大鑊到驚動沙田、屯門同九龍既差佬刮佢, 事源佢係澳門賭錢借左大耳窿無錢還, D大耳窿係澳門押佢返過黎問我地拿錢, 佢打電話去我屋企同我呀媽講話上黎我地屋企探個仔(當時我表弟巳經讀幼稚園), 咁我呀媽知道佢無咁好死上黎探個仔, 就叫左我老豆帶左我表弟落街玩, 跟手班大耳窿就同佢上到黎, 我呀媽當時打緊牌跟住即刻叫哂D麻雀腳走, 我呀媽一個人走出門口同班大耳窿講錢我就唔會幫佢俾, 除非你地斬哂佢D手腳落黎再掉埋佢落街我就俾la, 原本我都唔知我細佬打俾我同我講, 咁我就即刻報警(因好驚我媽有事), 返到屋企原來我姨媽個邊都出事, D大耳窿打去我姨媽度恐嚇我姨媽叫我姨丈出街小心D, 跟住我姨媽又報警, 然後輪到我呀婆個邊, 如事者D大耳窿去左沙田、屯門同九龍拿錢但都不得要領....我媽驚我舅父會趁係我表弟放學既時間努走我表弟要協我地幫佢還錢, so我媽一早叫d幼稚園老師除左我媽、我和我舅母外其餘人等一律不得接走我表弟, 呢件事攪到咁大鑊好彩我呀媽夠醒目...唔係我表弟分分鐘凍過水....仲要發生係我結婚前一個月, 真係有驚無險, 如果妳要離婚就要趁早la!! 唔係後果可以好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