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兩日抄左個工人!搵左30間僱傭公司,今日見左一個6月中完約印傭~當我走離開a&e僱傭公司時,係樓下見到個印傭,我同佢傾左陣計,佢話佢係佢表妹介紹佢去呢間a&e既,如果佢搵老闆要比2xxx完介紹費~我要比3980介紹費~咁我問佢可唔可以唔經agent,佢話可以我去攪手續,不過麻煩d~
(1)咁如果我請佢唔想經agent要有咩手續呢?
(2)我應唔應該為左3980咁做呢?
(3)請問我有咩途徑可以知道佢之前工作經驗係唔係真o既呢?
(4)我係合約上可唔可以增加條款呢?
e.g 如果有病保險唔賠償,僱住無須負責!
一些事項如僱員借貸被抄,僱住無須賠一個月通知金和機票等等
請各路英雄指點指點~!
充心感激大家回應我咁多問題~
thank you all so mu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