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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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式洋房

積分: 194


1#
發表於 19-10-30 22:17 |只看該作者
因為工人一直照顧10個月大嬰兒,一直好有問題,唔想要佢。打算12月炒佢。我本身12月有3星期假,而工人9月份知道了就說要返鄉下。咁我見咁就批左俾佢,三星期連大假。今日又說想多放一星期。我也準備緊請另一個工人手續,希望12中能來到香港。問題1.所以我應該批佢嗎?
問題2.我是否12月通知說炒佢。佢這樣回鄉,就不用補錢?剛好一個月通知
問題3.佢的個人物品會怎麼整,因為斷約了,佢應該只可以回鄉。有外傭公司
問題4.有什麼應該注意事項?
因為這個工人是我第一次請,點野唔太明白,謝謝指教。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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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9-10-31 09:40 |只看該作者
richardchow213 發表於 19-10-30 22:17
因為工人一直照顧10個月大嬰兒,一直好有問題,唔想要佢。打算12月炒佢。我本身12月有3星期假,而工人9月份 ...

要炒就比1個月通知或1個月糧, 例如你11月1日講要她12月1日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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