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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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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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9-11-9 23:09 |只看該作者
以立法當日起計,如再有暴力事件,如:

堵路
破壞店鋪
破壞公共交通設施
私了
網上發假消息
一經定罪,量刑起點10年起, 起碼阻止暴力繼續先, 平靜後先解除呢條法例。

如果為左止暴,應該大部份人會贊成。

點評

vesley    發表於 19-11-10 00:17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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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9-11-9 23:15 |只看該作者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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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9-11-9 23:39 |只看該作者
贊成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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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9-11-9 23:50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如果班泛民反對,就好明顯佢地想繼續暴力落去,唔想停止。

[img align=right]http://i116.photobucket.com/albums/o21/keiyan76/CEO.gif[/img]


子爵府

積分: 10577


5#
發表於 19-11-10 00:15 |只看該作者
唔洗解除


翡翠宮

積分: 81853

2024年龍年勳章 2023年兔年勳章 虎到金來勳章 牛年勳章


6#
發表於 19-11-10 00:19 |只看該作者
即係緊急法?


大宅

積分: 2297


7#
發表於 19-11-10 00:36 |只看該作者
fitceo 發表於 19-11-9 23:50
如果班泛民反對,就好明顯佢地想繼續暴力落去,唔想停止。

班破壞黨擺明唔想停又奈佢咩何到時佢哋咪又話政府唔解決政治問題兼立惡法,都估到佢哋啲技倆

況且個廢政府肯聽人講先得,之前咁多提議佢都唔用,只用個最廢既蒙面法


子爵府

積分: 11113


8#
發表於 19-11-10 09:18 |只看該作者
林鄭未訓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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