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聽到babykingdom仲會有人理性分析,所以註冊個新acc黎留下言,發表唔可以係其他地方講既野。(係,小妹已經失去屬於本人既言論自由)
小妹背景,土生土長香港人,八十後尾,屬於港英政府時期大個班。
細細個就開始睇報紙,由最初娛樂版,到港聞,到國際新聞。由睇一份實體報章到睇幾份網上報章。
回歸前,身邊成個氣氛都好驚回歸,話97後要講國語,唔可以講廣東話,乜都唔可以做,個陣先得十歲八歲,真係超驚。而且對大陸零認知,未返過大陸,淨係知大陸窮,就直頭覺得大陸個個都係賊會偷人野咁。當時社會以至學校,都係有意無意畀個大陸好危險既概念畀大家。
直到十年前返第一次大陸,先覺得唔係大家想像中咁恐怖,相對落後啲同文化低啲,但其實又無大家講到咁得人驚。到近幾年多左返大陸,更加覺得同以往認知係兩回事。
本身逃犯條例原意係好,但不停畀人放大‘送中’,其實好想問一句,如果唔包大陸,條條例係咪就可以順利通過?如果咁既話,就唔係反條例,係反大陸。
相反,如果就算條條例無大陸都唔過,即係條例本身有問題,咁係針對條條例,就唔關送唔送中問題啦。
個人覺得林鄭唔用撒回,用暫緩,用壽終正寢,好明顯係為啖氣為面子,不過,如果目的係唔想條例通過,用咩字眼真係有分別?(唔計條氣順唔順)
任何犯法行為,暴力,都唔應該容忍,白衫打人唔會岩,但點解黑衫破壞立法會、警總、中聯辦、社區設施、係街打相反意見既人,就無人出黎指責佢地?仲要幫佢地護航?更加諷刺既係要求釋放同不能控告佢地,咁樣香港仲有法治?呢種應該叫人治。
如果正常和平合法集會遊行,警察無情情放催淚煙、棍打,呢啲肯定係濫用暴力,但事實呢?係非法集會、非法遊行、非法破壞,之後被驅散制服就話暴力。如果制服後警察仲用過份武力,呢樣係唔岩,係濫權,一樣唔可以合理化。
政府唔聽民意,強行通過就係暴政,但係咪等於街頭暴力出現係合理既呢?
身邊好多黃絲,咬斷警察手指唔講、普通市民被人打唔講、對佢地無利既新聞唔講、將黑白倒轉黎講、破壞社會設施係發洩無錯。直到白衣打人,個個跑出黎一面倒話白衫暴力,但之前既暴力行為,佢地一句都無譴責過,到底有幾雙重標準?
問心,你問我對大陸司法制度有無信心,真係無乜,但我同意修訂逃犯修例,本身件事無錯,但條條例每個細位要再傾,唔好咁急,咨詢期長啲闊啲,針對犯事既野再修窄啲。
大陸呢幾十年事實係進步左好多,但都仲係岩岩起步,香港好多野都相對成熟,但近年開始停滯不前。
今時今日香港既問題,唔係叫下口號可以解決。大家冷靜諗一諗。
後生上唔到車點解?董建華話起八萬五畀人拉落台,曾蔭權就停哂起,咁樓係邊度黎?
買唔到私樓點解?因為自由市場畀人炒推高樓價。身邊見到班人唔儲錢、成日去旅行玩樂換電話、跟住就話畀唔起首期買唔到樓,但就算跌一半,佢地咁既態度同消費模式,一樣買唔起。
至於雙普選,好簡單,第一步都未有,點解想一步登天全部畀哂你揀呢?
近排聽到好多人話要民主、自由,香港只係七百萬人都搞成咁,如果呢個情況放係大陸十三億人口會點,唔難理解點解大陸控制得咁嚴既原因。
成日話政府無回應訴求,政府唔係無回應,係答案唔岩大家心水。感覺好似小朋友要求大人要買玩具車仔畀佢,大人答佢:唔買。小朋友堅持大人無回應,其實回應左,只係個答案唔係小朋友想要。
其實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但點解有其他睇法就會變成五毛、藍屍、廢老、無良知、被起底?
最後想問一句,點解有部份人既自由、民主可以凌駕係別人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