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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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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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9-11-19 19:13 |只看該作者

被告楊運華被裁定其中4項罪名成立,還押監房看管等候判刑。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119/bkn-20191119164609679-1119_00822_001.html

已婚男泳客到將軍澳泳池游水時,涉嫌連環非禮7名8至13歲習泳女學生的腿、胸及臀部,被控7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日(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犯案對象年幼,裁定被告其中4項罪名成立,其餘3罪不成立,把案件押後至12月3日判刑,等候被告背景報告及心理專家報告,期間被告需要還押監房看管。

報稱地盤工的49歲被告楊運華已婚,被控於今年6月21日在將軍澳泳池非禮7名女童。7名女童分別以英文字母A至G代表。裁判官今在庭上讀出裁決,指女童A、B、E及F能清晰辨識被告,同時認為她們被觸碰並非意外;而其餘女童的供詞方面,裁判官相信她們是可靠證人,但存在疑點。

辯方呈上6封由被告親友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與妻子育有一名24歲女兒及一名23歲兒子,過往品格良好,在家人眼中是個負責任的人,相信今次屬個別事件。辯方律師續指,被告向他透露事後已十分後悔,並稱欲向受害女童「講對唔住」,「知道所犯嘅事係嚴重」。

辯方續指,被告與受害者不認識,沒有預謀,另犯案時間短,不涉私處或胸部,而女童作供時表現冷靜,相信事件對女童沒有造成太大影響,冀法庭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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