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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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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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9-12-11 03:3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venus102 於 19-12-11 03:40 編輯

本人未婚全職湊女,與母和女兒三人同住公屋,女兒三歳先天患病,今年頭確診有8科專科跟並已安排等入特殊學校。男友拿工作簽證在港6年,二年前自己攪生意失敗欠銀行$,無比$我地,我一直靠自己同阿媽稹蓄,因太耐手上已無錢
今曰申請綜援,佢話出世紙有爸爸名,應該阿爸供養小孩,要我去申請法援等管判阿爸比$,到時拿張法援申請證明可以試申請綜援先,雖然他無對供養負責,但我唔想攪到告佢而攪到影響工作簽證問題
我亦問社署,如簽證明佢每月比$1000可以嗎?佢話不能私下協議,但早幾個月我打電話去熱線,佢哋話可以雙方簽名證明爸爸有比註明金額就可以,請問我可以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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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9-12-11 03:42 |只看該作者
venus102 發表於 19-12-11 03:37
本人未婚全職湊女,與母和女兒三人同住公屋,女兒三歳先天患病,今年頭確診有8科專科跟並已安排等入特殊學 ...

重有申請法援什麼判女兒爸爸每月比錢到底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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