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號稱民主派人士、以協助少數族裔爭取權益見稱的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龍緯汶,涉嫌非禮並向女童作猥褻行為,案件今日(12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控方新增及修訂控罪,令被告面對控罪增至7項
,包括3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2項猥褻侵犯、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控方已完成轉介手續,案件將押後至12月24日,轉往區域法院審理,期間被告需要還押。
44歲被告龍緯汶報稱任職社工,被控於2017至18年期間的某日,在長沙灣廣利道25號李鄭屋游泳池更衣室內,與或向年約6歲的女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在上述時段期間,於上址猥褻侵犯約6歲女童X;今年3月的某個星期五,在旺角塘尾道永利工業大廈一個單位,猥褻侵犯約7歲女童X;在4月26日於上址與或向7歲的女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另外2項控罪指他於2017至18年期間某日,在荃灣象山邨秀山樓一個單位,與或向年約3歲的女童Y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在上述時段於上址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以其流動電話製作一段載有兒童色情物品的錄影片段。最後一項控罪指他於今年5月17日,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儲存於其流動電話內,載有兒童色情物品的19張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