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哋女主角強大到一個程度經歷過個男主角經營分公司唔掂要倒閉,仲有欠債 嘅過去歷史證明,已經證明佢唔適合做呢樣啦,都仲要畀個男人當正總裁,自己退位做副總裁。復合都唔好法律上真係結婚啦,佢再炒鍋金嘅,經濟上唔會有機會連累埋自己兩個女冇屋住嘛。
妳講得0岩,短短20分鐘嘅內容真係睇唔出個男嘅憑乜嘢實地同確據保證畀個男人唔會重犯搵第二個。亦睇唔出佢唔會重犯經營生意失敗,投資失敗。
照理女主角如此做生意成功,應該不會用老公呢方面咁唔一致吧。要子女有爸得爸,有媽得媽,唔使復婚都可以安排到喔。可能短短20分鐘,講唔曬咁多。Give her a benefit of doubt.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