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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水佳麗裁決時表示,有關蕭源及兩名前主考員涉及兩項控罪,被告所為已經構成不公平,雖然本案沒有構成實際不公的證據,但被告泄漏試題的行為會令外界質疑考評局的保密能力,令大眾對文憑試失去信心。水官指出,兩名主考員明顯和蕭源有串謀犯案的協議,「不難想像是為了提升蕭源作為補習天王的人氣」。
4名被告為蕭志勇(又名蕭源)、教師張國權和吳宏樑,以及蕭妻蔡盈盈(又名蔡怡)。首兩項控罪控告首3名被告,指稱蕭分別串謀張國權及吳宏樑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另蔡盈盈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發時張國權和吳宏樑分別任教佛教沈香林紀念中學及香港華仁書院,據悉張國權已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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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意思我唔識得放圖,只好quote文章.
但係最奇怪糸點解誠信出咗問題嘅老師,華仁竟然可以比佢繼續教書?日後學生出貓比同學捉到時,話系為了幫同學,咁得吾得呢?若果吳老師真系只為朋友,咁我希望佢可以為下學生多啲!公平啲!佢啲朋友己成人了,該會處事成熟!該不會要吳老師冒犯罪去幫掛?若果系,咁肅生非良朋了!